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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资阳市九曲河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2021-03-03   发布机构: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资阳市九曲河管理办法

 

2021年3月3日,资阳市人民政府发布第6号政府令,公布《资阳市九曲河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5月1日施行。

一、立法背景

九曲河为成都市和资阳市的界河,发源于简阳市芦葭桥,属沱江右岸一级支流,在胜佛场进入我市雁江区境内,经临江镇、祥符镇、雁江镇、狮子山街道、松涛镇、三贤街道、资溪街道共七个镇(街道),在九曲河大桥处注入沱江,在我市境内干流长38.30公里,流域面积216.78平方公里,穿越中心城区,是资阳人心中的母亲河

伴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九曲河受到不同程度损害,严重影响了资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河道管理职责交叉、向河道倾倒垃圾、侵占河道、在河道内非法捕捞等行为频发,不仅严重影响了九曲河的生态环境和行洪安全,而且每年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整治和修建。有的法律法规较为原则,难以充分适应九曲河管理的需要,为了切实加强九曲河综合管理,保障防洪安全,改善水质环境,保护水生态,提升城市形象,实现长效管理,制定本《办法》

二、立法过程

一是开展立法起草调研。通过开展查阅资料、多方走访、实地勘查、电话函询、座谈论证等调研活动,参考、吸收其他城市先进经验,结合工作实际,市水务局向市司法局报送了《办法(草案)》。二是广泛征求意见。按照立法程序,市司法局向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征求《办法(草案)》修改意见,并通过“资阳市人民政府”“资阳市司法局”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三是召开座谈先后多次召开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代表参与的座谈会,对《办法(草案)》内容进行讨论修改。四是做好立法论证。举行听证会、专家论证会,听取专家和群众对《办法(草案)》修改意见,书面征求不能到会专家意见。

三、主要内容

《办法》总体结构为五章三十条,包括总则、河道管理、水污染防治、防洪安全、附则五部分内容。

(一)河道和水域禁止行为。《办法》对上位法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域内的禁止性条款进行梳理,并结合我市九曲河管理实际,通过列举方式,对禁止性内容进行明确。同时因河道管理范围包括水域范围,《办法》在河道范围内的禁止行为已作规定的,水域禁止行为不再重复。

(二)许可证污染源包括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固定污染物等,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实行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应当填报排污登记表。

(三)排污口管理根据机构职能调整,《办法》规定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仅需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水行政主管部门不再进行审查,减少行政审批

(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办法》规定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即征占地面积在五千平方米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一千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以及开办扰动地表、损坏地貌植被并进行土石方开挖、填筑、转运、堆存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来源:资阳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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