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解读
一、修订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应急管理工作作出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2019年机构改革重塑体制机制,强调要加快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体制机制,赋予了应急管理工作新的职责使命和任务要求。《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资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分别于今年3月和6月印发实施,我县现行总体预案于2016年6月印发实施,期间一直未作修订,按照“下级预案服从上级预案,专项、部门预案服从总体预案,预案之间不得相互矛盾”原则,结合我县近年来防范应对突发事件成功经验以及我县现行总体预案在实践中暴露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我县组织修订了《乐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总体预案(试行)》)。
二、修订过程
2021年4月,县应急管理局启动了《总体预案(试行)》修订工作,通过深入基层调研、总结以往成功经验及存在问题,并对照省市最新预案要求和精神,形成了《总体预案(试行)》初稿。随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不断完善修改,并在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会议上进行了审议。2021年5月17日,书面征求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意见,2021年5月18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了意见,综合反馈意见后县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6月对《总体预案(试行)》相关事项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结果为低风险、可实施。2021年7月20日,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及长期从事应急管理工作的相关专业人员召开专业评审会,出具了专业评审意见。随后,县司法局对《总体预案(试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审查意见为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最后形成了《乐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送审稿)》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2021年8月9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并通过了《乐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送审稿)》,要求按照会议研究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遵循四川省、资阳市总体预案的表述安排,本《总体预案(试行)》分为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运行机制、准备与支持、预案管理、宣传和培训、责任与奖惩、附则、附件等9章。总则,明确了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突发事件概念和分类分级、分级应对与响应分级、应急预案体系等;组织机构与职责,明确县级领导机构、指挥机构、工作机构,乡镇组织机构、现场指挥部、专家委员会与专家组;运行机制,对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进行了说明;准备与支持,明确了人力资源、财力支持、物资装备、科技支撑、人员防护保障、治安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通信保障、避难设施保障、基础信息服务保障、区域合作保障;预案管理,主要对预案编制、预案审批与衔接、预案演练、预案评估与修订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宣传和培训,主要对加强公益宣传、完善安全教育体系、健全培训制度、应急文化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责任与奖惩明确了责任制度、奖励制度、惩处制度;附则主要明确了预案的组织实施主体;附件对县级主要应急预案及其牵头部门、县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工作牵头协调部门和支持部门、县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结构、县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流程进行了明确,提出了参考模板图和参考流程图。重点将突发事件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等统一归并为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置运行机制类,尽可能更加科学、系统、完整。
四、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一是强化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二是将县应急管理局,包括各个专项指挥部的组织指挥体系和日常工作构架纳入了总体预案予以明确。三是增加了现场指挥部,明确了视情成立临时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二)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和响应分级。《总体预案(试行)》仍将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类和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分级中取消了Ⅰ级、Ⅱ级等罗马数字表述。
突发事件分级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协调联动原则。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时,县人民政府做好先期处置的同时立即报请市、省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发生一般突发事件,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其中,涉及跨县级行政区域的,超出县人民政府应对能力的一般突发事件,在进行先期处置的同时,立即报请市人民政府协调支持或组织应对。县级层面负责应对的突发事件,必要时由县级主要牵头部门统一响应支援。
事件的分级和响应分级分开,不再一一对应。主要是对涉及面较广、敏感度较高或处置不当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突发事件,县级层面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启动县级层面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县级层面应急响应一般由高到低分为三级,一级响应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挥应对;二级响应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指挥应对;三级响应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指定县级牵头部门指导协调或者具体组织应对。县级响应分级标准在相关县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中明确。
(三)准备与支持。增加了“人员防护保障、治安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通信保障、避难设施保障、基础信息服务保障、区域合作保障”,着力提升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应急预案体系和管理。根据资阳市总体预案精神和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要求,本次县级应急预案体系分为县总体应急预案、26个专项应急预案、8个应急保障类预案(按专项预案管理),以及13个县级主要部门应急预案,共计48个应急预案,取消了分预案,并明确了县级主要专项应急预案(包括保障类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及其牵头部门。同时,对预案编制修订的起草、审批、备案、演练、评估和修订等作了明确,应急部门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承担本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和下一级总体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五、有效期及实施日期
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以后施行,但因保障国家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的需要,或者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执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规定,决定《总体预案(试行)》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政策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
3. 《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57号)
4.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川府发〔2021〕5号)
5. 《资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资府发〔202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