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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支持园区企业政策补助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0-03-04   发布机构: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为尽快落实市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各项财政补助政策,根据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已经明确的申报程序、申报方式,结合高新区实际,现对园区企业申报兑现相关财政补助政策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兑现原则 按照“精简高效、及时兑现”的原则,对市政府出台的支持政策等,企业按市级有关主管部门正式下发的申报指南要求,提供申报资料(一式三份)。明确由高新区先承担支出责任再向上申报省、市补助的项目,由高新区负责及时审核兑现,再申报上级财政补助。对高新区出台的支持政策,按高新区印发的申报指南(附件1)提供申报资料。明确在上级财政给予补助的基础上高新区再承担一定支出责任的项目,高新区在收到市财政局预算下达文件后,再按照应承担的比例计算兑现高新区应给予的补助额。其余仅高新区承担补助责任的项目,由高新区按程序审核后及时兑现。
  二、申报审核程序 企业(金融机构)向高新区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由高新区科经局负责收集资料,财政局牵头对企业提供资料进行审核,提出拨付建议提交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审定后,由财政局拨付。高新区在收到企业提供完整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兑现补助资金。入驻孵化器、众创空间企业房租补助,由财政局拨付至孵化器、众创空间经营企业后,由其转拨至相应企业。
  三、申报工作要求 申报企业对提供申报资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一经核实,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全额收回补助资金,高新区今后将不再对该企业给予任何财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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