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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出台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
成文日期:2015-05-22   发布机构: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适应经济新常态 抓准“三农”七重点

--我市出台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

  4月14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称《意见》),为我市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和举措,受到社会各界关注。

  目标

  力争全年农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3.5%,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长11%以上,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亮点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改善农村基础条件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建设幸福美丽新村

  推进农村依法治理

  《意见》指出,2015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1号文件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部署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做好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等七大重点工作,力争全年农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3.5%,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长11%以上。

  《意见》中明确了当前全市农业农村工作要着力抓好的七大重点工作。

  深化农村改革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是《意见》关注的重中之重。在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方面,《意见》指出,要抓好四项工作的改革。

  一是稳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今年全市各地要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县(市、区)为主体,统筹农村各类产权“多权同确”,并建立确权登记颁证信息系统,资源互通共享。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将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等纳入交易范围。二是规范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建立土地流转分级备案制度,严禁将流转的基本农田“非农化”和改变流转林地用途。三是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搞好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等试点工作。创新农村抵(质)押担保方式,扩大抵(质)押担保范围,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和农村扶贫小额信贷等工作,探索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以及经济林木抵押、担保、转让试点。四是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以“恢复网点建设、提升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壮大自身实力”为重点,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重点推进安岳县供销社改革试点。

  发展现代农业

  发展现代农业是农村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意见》从六个方面为我市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指明了路径。

  增强粮食生产能力。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新建高标准农田8万亩,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38%,粮食总产量稳定在220万吨以上。深化现代畜牧业试点。加快实施生猪规模养殖现代设施改造,建设一批科技示范园区。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推进雁江晏家坝万亩丘区现代农业示范园、简阳平泉现代都市农业观光园、安岳宝森科技农业产业园、乐至黑山羊科技示范园等园区建设,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1个。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推广。继续推进23个省、市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新建10个市级农业科技园区,开展技术集成与综合示范,不断提高农业科技园区的成果转化、示范带动能力。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每个乡镇、街道建立1个以上粮油应急供应点。加大重要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安岳柠檬交易中心、简阳大华国际农产品物流交易中心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属地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加强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检测体系和能力建设。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意见》要求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对此要加快推进龙头企业“两个带动”,培育一批全省同行业“排头兵”企业。要规范发展农民专合组织,探索建立农民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要积极扶持家庭农场,积极探索“农场+企业”等合作经营模式。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市、县级农业专业服务机构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乡镇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三位一体”农业公共服务体系。

  改善农村基础条件

  在改善农村基础条件方面,《意见》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注重农村生态保护三个方面进行了明确。

  《意见》提出,加快推进毗河供水一期工程控制性工程建设,按计划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强力推进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力争新增有效灌面3.13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37平方公里。新解决46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面完成“十二五”农村人口饮水安全任务。改善通村公路300公里,新建通村通畅工程190公里。继续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加快天然气下乡、农村沼气推广步伐,提升农村能源保障能力。

  同时,加快推进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改革,制订具体改革试点推进方案。完善农村公路、环卫设施、村镇绿化管养(护)制度;建立森林资源保护、面源污染防治、农牧水产业投入品监管等各项目标责任制。以省级森林城市创建为载体,加强绿色新村、绿色通道、绿色水系建设,严格森林资源管护,巩固提升退耕还林成果,完成营造林15万亩以上,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7.8%。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意见》要求一是要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全面、及时、足额兑现国家惠农补贴政策,严禁克扣、抵扣、挪用惠农资金。二是要扩大农民就业创业。加强就业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完善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同时,培育农民增收新型业态。加快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实施乡村旅游提升行动计划,推进农业与休闲体验、文化创意、生态旅游相融合,拓展民宿经济、休闲养生等新型业态。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稳步推进以农民土地使用权为核心、以股份合作制为载体的土地改革,探索使土地成为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主要来源的新形式。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启动新一轮“干部驻村帮扶行动”,扎实推进基础设施、产业、新村、能力、生态五大扶贫工程。坚持整村推进扶贫攻坚与全面精准扶贫相结合,确保完成40个贫困村扶贫开发建设和7.04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任务。

  建设幸福美丽新村

  《意见》要求全面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围绕“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目标,全面实施扶贫解困、产业提升、旧村改造、环境整治、文化传承“五大行动”,完成300个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坚持宜建则建、宜改则改、宜保则保,整体把握“新建、改造、保护”三种形式,建设新村330个以上。

  同时,探索推进农村廉租房建设。建设农村廉租房1000套以上,并建立廉租房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推进农村依法治理

  当前,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已成为全国上下共识。《意见》要求,推进我市农村依法治理应从三个方面着力,即加强法律法规实施和法治宣传。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健全涉农部门依法行政考核评议机制、违法决策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继续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引导和支持农民依法理性表达合理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决查处发生在农民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创新乡村治理机制,深入推行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党务公开,规范村“两委”职责和村务决策管理程序,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促进村民自治制度化和规范化。开展农民负担问题整治,对乡镇、村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开展专项审计监督检查。(记者 王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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