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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四川省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2015-07-24   发布机构:市林业局
 

 

  一、前一轮退耕还林取得了哪些成效

  退耕还林工程从1999年试点到全面推进,再到成果巩固,不同阶段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全市自2000年以来累计实施退耕还林44万亩、退耕还林配套荒山造林65.5万亩,取得了良好的综合效益。一是有效改善了生态状况。2014年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7.1%,比2000年提高15个百分点,比全省森林覆盖率高近1个百分点。二是有效壮大了林业经济。2014年全市实现林业产值84亿元(行业口径),比2000年增长2.1倍。三是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34万户林农获得直接补助收入14.6亿元,户均收入0.43元。四是有效助推了农村经济发展。通过退耕还林项目推动、引导,全市建成核桃、花椒、柠檬、工业原料林、珍稀林木示范基地180万亩。五是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为加速退耕户的劳动力转移解决了后顾之忧。

  同时,积累了六条经验:一是坚持从实际出发,确立了生态增效、农民增收的工作思路。二是坚持政府负总责,建立了部门齐抓共管的高效管理体制。三是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依靠科技推动。四是坚持以民为本,全面落实惠民政策,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积极性。五是坚持机制创新,形成了社会各方参与的经营机制。六是坚持统筹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建立健全了巩固成果的长效机制。

  二、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背景

  我国退耕还林工程用15年时间完成了退耕地造林1.39亿亩、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3.08亿亩,这一伟大壮举推进了全国1.24亿农村人口解决温饱问题,以及在维护国土生态安全、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拉动国内需求、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等诸多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因此,在第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即将陆续“到期”的关键时期,党和国家领导人希望扩大退耕还林工程的战果,继续为国家生态安全和民生福祉作出新的贡献;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农业部、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各界的迫切呼唤下,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大幕开启,将为国人造福,让江山更加秀美。

  三、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什么时候启动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对象包括三类地块:一是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二是三峡库区上游县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三是非库区上游县重要水源地迎水面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

  根据国务院批准实施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和四川即将出台的有关文件,第一类国家已明确2014年启动,第二类将于2015年启动,第三类待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后报国务院确定。

  2014年12月10日,四川省政府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标志着四川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正式启动。

  四、四川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总目标和总任务是什么

  以建设生态文明美丽四川为总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改善民生为总任务,认真总结前一轮退耕还林经验,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导向,突出治理重点,完善管理机制,发展特色产业,有效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为全面建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实现全面小康作出更大贡献。

  五、四川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农民自愿、政府引导。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退不退耕,还林还是还草,种什么品种”由农民根据县级实施方案自主决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引导,提供技术服务,严禁“一刀切”、强推强退。

    --尊重规律、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立地条件,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有条件的可实行林草结合,不再限定还生态林和经济林比例,重在增加植被盖度。

    --统筹规划、稳步推进。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年度变更调查成果,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建设重点。在巩固前一轮退耕还林成果的基础上,兼顾需要和可能,合理安排建设规模和进度。

    --突出重点、规模实施。优先和重点安排地震灾区等生态脆弱地区,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流域等生态区位重要地区,以及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等特殊困难地区。以村为基本单元整村推进、规模实施。

    --落实责任、依法管理。市、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检查监督机制,依照《退耕还林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工程实施全过程实行有效监管。

  六、四川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范围有哪些规定

  严格限定在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

  对已划入基本农田的25度以上坡耕地,在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前提下,依法定程序调整为非基本农田后方可纳入。

  不得将基本农田、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耕地、坡改梯耕地、上一轮退耕还林已退耕地纳入退耕范围。

  七、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补助政策有什么

  补助政策。中央财政对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500元,省财政分三次下达给工程县(市、区),第一年每亩补助800元(含种苗造林费300元),第三年每亩补助300元,第五年每亩补助400元;中央财政对退耕还草每亩补助800元,省财政分两次下达给工程县(市、区),第一年每亩补助500元(含种苗种草费120元),第三年每亩补助300元。市、县级人民政府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1.种苗费补助。按退耕还林每亩300元、退耕还草每亩120元的标准,用于造林(种草)和补植的种苗费开支。实行县内包干使用,节余部分必须用于造林(种草)补助和封育管护。具体标准及使用办法由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制定。

    2.现金补助。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200元,分三次兑现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第一年每亩补助500元,第三年每亩补助300元,第五年每亩补助400元。退耕还草每亩补助680元,分两次兑现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第一年每亩补助380元,第三年每亩补助300元。

  八、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还有没有配套政策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川办发〔2015〕4号《关于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意见》,我省明确的配套政策有:

  1.完善还林补偿政策。对符合公益林界定标准的退耕还林地,分别纳入中央、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未划入公益林的,允许合理经营和依法采伐。对补助期满且符合抚育间伐条件的退耕还林地,纳入森林抚育补贴范围。

    2.大力发展后续产业。在不影响林木生长、不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前提下,科学发展林下种养业。鼓励在退耕地上间种牧草、豆类、中药材、菌类、森林蔬菜等植物,培育相关产业,增加退耕收入。

    3.放活承包经营权。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支持采取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入股等形式,将退耕还林还草地向专业大户、家庭林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股份制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4.统筹整合项目资金。统筹整合专项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综合开发、现代林业产业发展等资金,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巩固工程建设成果。

  九、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究竟“新”在哪里?

  首先是退耕还林地块有变化。

  上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启动时耕地红线、基本农田保护概念相对模糊,因此在新一轮退耕还林启动时,除已确定的三种退耕还林地块之外,对于已划入基本农田的25°以上坡耕地,在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调整为非基本农田后方可纳入。此外,基本农田、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耕地、坡改梯耕地、上一轮退耕还林已退耕地等四类土地不再纳入退耕范围。

  二是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造林。

  退耕还林还草的实施主体和受益主体是农民。考虑到目前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有劳力但无技术或无信息或无资金等情况,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除了采取农民自主实施的形式外,还可在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引入社会资本,依法依规采取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入股等形式,将退耕还林还草地向专业大户、家庭林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股份制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三是充分尊重农民选择意愿

  不再划定经济林和生态林的比例,农户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树种;更加强调造林种草和后期管护相结合,根据规划,我省将退耕还林还草地统一纳入林政、草原资源管理。

  四是补贴标准与形式有变化

  和前一轮退耕还林民族地区每亩每年补助260元、非民族地区每亩每年补助230元相比较,此轮补助政策无论在补贴标准还是形式上均有较大改变。

  按照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公布的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对退耕还林每亩补助5年计1500元。其中,现金补助1200元,种苗造林费300元。补助资金分三次下发,亦即第一年8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

  退耕还草中央财政每亩补助3年计800元。分为两次下发,分别为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

  在配套政策方面,我省将把符合公益林界定标准的退耕还林地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未划入公益林的,允许经营和依法采伐,但采伐后应及时补种,保证林地性质不变和面积不减少。

  此外,我省将把补助期满且符合抚育间伐条件的退耕还林地纳入森林抚育补贴范围,同时鼓励各地发展林下种养业,统筹整合专项扶贫、现代林业产业发展等资金结合退耕还林,发展特色产业。

  十、我市新一轮退耕还林的规划情况怎么样

  全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划面积334.65万亩,其中:还林325.91万亩、还草8.74万亩。涉及除成都、德阳两市以外的19个市(州)126个县(市、区)。

  按照新一轮退耕还林已经明确的范围:一是我市25度以上坡耕地(不含梯田)共计1.09万亩,其中:非基本农田0.96万亩。二是根据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耕地坡度分级面积汇总表和四川省重要江河湖泊一级水功能区划范围表,我市一级水功能区河流有5条,涉及4个县(市、区)32个乡镇。分别是沱江金堂、简阳保留区,涉及简阳1个市11个乡镇;沱江简阳、资阳保留区,涉及雁江、简阳2个区市9乡镇;沱江资阳、资中保留区,涉及雁江1个区5个乡镇;大清流河资阳内江保留区,涉及安岳1个县4个乡镇;琼江乐至、遂宁保留区,涉及乐至1个县3个乡镇。全市位于重要水源地的15度-25度坡耕地7.75万亩,其中:基本农田4.61万亩,非基本农田3.14万亩;15度以下坡耕地57.47万亩,其中:基本农田43.01万亩,非基本农田14.46万亩。

  根据各县(市、区)调查统计结果:全市新一轮退耕还林需求总面积15.85万亩。其中:25度以上坡耕地0.96万亩;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2.75万亩;重要水源地15度以下坡耕地12.14万亩。

  目前已经明确纳入省上项目规划的情况是雁江区4.0万亩、简阳市1.69万亩、安岳县1.14万亩和乐至县1.02万亩。同时,对我市政策没有涉及到的天府新区资阳片区、重要饮用水源地等的退耕还林我们在继续积极努力争取专项规划等途径解决。

  国家对新一轮退耕还林的基本要求

  2014年9月28日,国家林业局召开全国退耕还林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赵树丛局长讲话要求各级林业部门紧紧围绕《方案》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尤其是在开局之年,要开好头、起好步。对新一轮退耕还林提出五个强调。

  坚持生态优先:退耕还林的根本目的是治理水土流失、改善自然生态,为农民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条件,这也是推动工程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地必须紧紧围绕扩大森林面积、增强生态功能这一根本目标,科学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建设。

  在退耕地选择上,要按照突出重点、先急后缓的原则,优先安排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状况脆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退耕还林,增强退耕还林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能把退耕还林简单地看成扶贫措施,平均分配工程建设任务,导致该退的退不下来,不该退的却退了。

  在树种和模式选择上,要大力发展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兼优的特色林果业,让农民获得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充分调动农民退耕还林积极性,实现改善生态与改善民生互利共赢。

  尊重科学规律:新一轮工程就要求各地要从实际出发,按照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稳步推进,尤其要防止长官意志和形式主义。

  在规划中,各地要根据当地气候水文条件和土地类型进行科学规划,做到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乔则乔、宜灌则灌,乔灌草合理配置,大力营造混交林,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

  在实施中,各地发展经济林要统筹考虑当地立地条件、市场需求情况、农民经营水平等因素,切忌不顾实际地一哄而上。凡是坡度过大、土地瘠薄、生态脆弱和生态区位重要的地方都不宜发展经济林,否则可能会引发新的生态问题,背离退耕还林的根本目标。

  在管理中,各级林业部门要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强化工程实施过程的监管和实施结果的验收,总结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和成熟治理模式,指导农民科学栽植适宜树种,提高退耕还林的质量和效益。要综合考虑便于种植和后期管护等因素,鼓励在有条件的地区集中连片退耕还林,大面积增加林草植被,加快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强化政策落实:各地要准确把握新一轮退耕还林的总体要求和政策措施,做好宣传发动、政策培训等工作,让基层干部群众熟悉政策内容、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在实施过程中不跑偏、不走样。

  在退耕还林任务分配和资金安排上,要严格按照《方案》的规定实施,公示造林、补助等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尤其是退耕还林补助款必须按时足额发放到退耕农户手中,决不能克扣或挪作他用,这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碰触的“高压线”。凡是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出现重大问题的,一经查实,都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加强后期管护: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后,要由县级以上政府依法确权变更登记,及时颁发林权证。要通过签订合同等形式,将造林成活率、保存率等检查验收结果与政策补助直接挂钩,通过有效的激励手段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

  对退耕面积较大的村要配备专职护林员,确保各项管护措施落到实处。要将退耕还林地纳入森林抚育补贴范围。

  要着力抓好上一轮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对还没有发放林权证的退耕还林地,各地要尽快发证,并杜绝一地多证;对符合公益林界定标准的退耕还林地,要分别纳入中央和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对未划入公益林的,允许农民合理经营和依法流转或采伐,采伐后的退耕还林地,要及时更新,保证林地性质不变;对急需抚育间伐的森林,要纳入森林抚育补贴范围,并严肃查处乱征乱占退耕还林地、擅自复耕等行为,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全面落实责任:落实各级政府责任 国家对退耕还林工程实行省级政府负总责和各级政府负责制,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省。国家林业局每年将与各工程省区人民政府签订退耕还林责任书,并对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各地要层层分解落实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县级人民政府的责任,确保把国家的政策措施和各项要求逐级落实到位。

  落实林业部门责任 要切实承担起作业设计、种苗生产供应、组织施工、检查验收、政策兑现、确权发证、档案管理、抚育管护等职责和任务,严把设计关、种苗关、质量关和验收关,确保工程建设健康顺利推进。计财、资源、造林、科技等司局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落实有关部门责任 退耕还林涉及发展改革、财政、国土、林业、农业等多个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共同推进,而不能各自为政、孤军奋战。

  落实退耕农户责任 要通过检查验收、兑现政策和确权发证等工作,落实好退耕农户的责任和权益,使之成为退耕还林的直接责任主体和受益主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及时发现并认真整改有关问题。

  落实领导干部责任 对违反纪律或履职不到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对弄虚作假、挤占挪用、贪污腐败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要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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