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资阳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28   录入:资阳市人民政府

 


资阳市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7个部分。

一、概述

2016年,资阳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依法治市的重要内容,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工作状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创新形式,加强载体建设和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力度不断加大,为保持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政务公开环境,为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前行

1、主动公开方面。一是严格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明确公开信息必须同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各级各部门门户网站等予以公开。一是对政策文件,应当主动公开的及时公开,依申请公开的通过在门户网开通“在线申请”等方式,积极受理。二是凡政府的重大决策事项,都以发放调查问卷、网络征询意见、召开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实行民主科学决策。三是对于政府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的执行措施、实施情况等都予以及时公开。四是各级各部门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单位最显眼的地方将办事程序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及监督,并实行首问负责制和“面对面”直接办事。五是凡是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都要公开,真正树立“阳光政府”形象。

2、政策解读方面。在市政府、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门户网站专门开设了政策解读专栏。一是明确政策解读范围。各级各部门出台的重要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等,均通过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闻媒体等载体进行科学解读,让公众第一时间知晓、理解。二是规范政策解读流程。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执行谁解读、谁的事谁解读的原则,在报送重要政策及规范性文件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等,一经县(区)政府审定,起草单位即抓紧编写解读材料,按时发布。三是创新政策解读形式。解读形式一般包括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等,同时运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通俗易懂地把政策内容讲清楚,把政策与群众的利益关系讲明白。

3、回应社会关切方面。一是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重要政务相关舆情,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政府工作的疑虑、误解,加强分析研判,通过网上发布消息、组织专家解读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消除谣言。二是完善主动发布机制。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统筹运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发布信息,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三是建立专家解读机制。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各级各部门要及时组织专家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科学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4、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方面。一是明确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同时成立了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并指导3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主要部门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二是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绩效目标考核,并严格按照《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提高了考核分值达到4%,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任务数,每月汇总、通报完成情况。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由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牵头,采取随机抽查和月末检查方式,督促各级各部门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突出的部门(单位),通过电话讲解、现场演示等方式逐一解决。

5、制度机制建设方面。一是今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规范管理和限期答复制度,有力保障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规范开展。二是进一步加强了培训指导,利用年初办公室主任会议、政务公开半年总结会议,对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经办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派员深入县(区)、部门开展点对点培训,通过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交流群”、不定期召集相关人员开展工作交流等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

6、政务服务方面。一是认真承接落实省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按要求制定承接的项目目录,会同市审改办、市法制办及时审定报批并以市政府文件向社会公告。二是加大行政许可项目抽件检查力度、商谈部门领导等措施督促相关部门将行政许可项目以及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解决项目“明进暗不进”、“体外循环”等现象。三是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以“应放尽放”、“权责一致”为工作原则,及时将部分项目下放到县(区),推进部分事项、事权下放到乡镇,并纳入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强化动态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督,切实方便群众办事。四是对服务事项的项目名称、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等9项内容进行公开,在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微博“资阳政务”发布,促进政务服务公开透明。五是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服务,开通行政审批办件结果短信通知功能,及时将办件动态告知群众,促进办事效率稳步提升。

(二)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逐步深化

完善和修改了《资阳市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行政职权目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和《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察管理办法(试行)》3个规定,强力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强化线下督查,开展行权平台预警报警数据集中清理,推行网上实时监督,对全市行权平台上的预警报警数据进行实时监督,配合上级实现对全省行权平台上的预警报警数据进行实时监督;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建立市县两级电子政务大厅,向社会公开“晾晒”行政权力清单、运行流程,并按照省政府要求,及时对“晾晒”的行政职权进行动态调整,严格执行案件受理24小时内上网办理。市政府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等载体公开了市级部门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市级行权部门在本部门网站公开其责任清单。

(三)决策意见征集和政策解读制度不断完善

在建立完善政府依法决策制度方面,一是规范决策程序。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事前必须征求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并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着力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二是健全决策机制。按照依法、科学、民主的原则,修订了《资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资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事项依法决策制度》,着力提高对重大决策事项开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办理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加强决策事项执行落实情况督促检查,从制度上为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保障。各级各部门组织业务骨干和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企业农户,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现场进行解难答疑。

(四)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不断创新

继续坚持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整合清理了各级各部门网站,切实做好了政府信息上网发布工作,对各类政府信息,按照公众关注情况梳理、整合成相关专题,并以多种方式予以展现。完善了全市政府网站群建设,采取统筹规划、顶层设计建设全市政府网站集群,建成后将统筹全市政府网站群,统一进行集群化的管理和技术统筹。同时结合电子政务大厅建设深化,进行网络改造和升级,以利更好地为公众提供特色化服务。大力倡导和利用政务微博“资阳之声”、政务微信“资阳发布”公开政府信息。按照《条例》的要求,分别在市级和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公众聚集点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查阅点采用信息化手段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主动公开的现行文件、政务动态等查阅服务,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更加完善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保密审查办法,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自查、检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程序规范,没有失泄密事件发生。集中组织开展了对全市政府网站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知识的日常培训,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6年度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含新增和变更)174297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332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137874条,通过其它方式公开35740条;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近3万条,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5万余条,市级部门网站4万余条。

(二)全市开设政务微博54个,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6839条。全市开设政务微信41个,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4617条,各县(区)政府官方微博、微信运行正常,定时发布政务信息。

(三)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开设查阅点138个,接待人数达207126人次;在各级档案馆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6个,接待人数达23166人次;在各级图书馆开设查阅点24个,接待人数达163385人次。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6]31号)文件精神,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认真对照其内容,逐一进行梳理,按照其各自工作职责开展了相关工作。在财政预算方面,公开了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表、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表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公开至项级科目,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公开至款级科目,其余表格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公开至项级科目;市本级“三公”预算总额也相继公开,分别公开了总额、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在社会保障方面,将社会保险公告和医疗保险公告均在网上进行了公开,接受群众对社保基金的。各项药品目录执行省上相关标准,故直接从省人社网站下载进行公布,养老、工伤、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情况、基金收支情况、关系转移接续等情况均已公布,同时公布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在社会救助和社会组织管理方面,及时将社会救助的各类法规政策、保障救助标准、申请条件、申请时需要提交的资料、流程全部在网上公开,主动公开社会救助人数、标准、资金支出等信息;及时公开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撤销、整改等信息,建立实施了社会组织信息披露机制,及时公开社会组织重大活动等情况,增加透明度和公信力;定期向社会公开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捐赠款物使用、慈善项目等信息。在教育公共服务方面,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及时公开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投诉渠道等各种招生信息,进一步规范各中小学招生行为;把教师招聘、职称评审、教师资格认定、评先评优等作为教育人事信息公开重点,把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等各类先进评比程序、结果和拟评人选及时向社会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发布国家各类资助政策、申请程序和时间,有力促进了教育资助的规范开展,进一步促进了教育公开。在环境保护方面,发布了城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臭氧等六项指标监测数据信息和aqi值信息,按日发布了空气环境质量公告;快速有效公开了水环境、空气环境质量月报、公开了声环境质量季报、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公告;全过程公开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全文向社会公开,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过程公开透明,公开建设项目(含核与辐射项目)环评受理、审批、验收信息,公开了市环评专家库专家名单;严格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环境行政处罚情况;主动公开监察执法信息、排污费征收依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等。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全市共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83件,在本年度内均已办结完毕。在收到的依申请公开信息中,涉及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类信息51件,财政资金类信息7件,行政执法类信息11件,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类6件,其他类信息8件,均按照《条例》的规定严格审查并办结。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各级法制部门收到并接受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数量7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6件;各级法院系统收到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状33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26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均严格按照《条例》及《实施办法》的要求,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任何费用。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深化,特别是对民生项目、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需进一步加大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力度。二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多数单位公开政务动态、机构设置和法规文件等信息较多,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较少。三是载体建设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利用政府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等载体公开信息显迟缓。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和程序化水平需不断提升。五是公开时效性和有效性有待提升,部分单位未严格按照“谁生成谁公开”原则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在生成过程中公开选项的确定随意性较大。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培训,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学习,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整体能力和水平。二是深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涉及面广、社会公众关注度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三是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提高规范化水平。继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与优化政务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相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利用内在联系,发挥综合效益。四是进一步夯实载体建设,拓展公开形式。坚持建设和运用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载体建设,努力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五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及运行的全过程监督,坚持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评议,以评促建推进行政监督、社会监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的三维监督体系建设。
 
资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8日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