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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22   录入:资阳市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将《资阳市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资阳市公安局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部署和要求,以主动公开为核心、强化载体建设为重点、完善公开制度为保障,紧紧围绕规范行政权力和服务人民群众两条主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继续夯实工作基础,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放在全局工作中来谋划部署,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深入推进、全面开展,在服务人民群众、推动公安工作、促进警民和谐关系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配备了4名兼职工作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进行。

  (二)健全规章制度。建立《资阳市公安局公共信息发布工作制度》、《资阳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制度》、《资阳市公安局警方微博运行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继续健全和完善《资阳公安公众信息网》“事故应急规范”、“系统管理和维护规范”、“质量检查评估工作规范”、“信息编辑规范”、“值班工作规范”等工作规范,严格规定了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以及明确规定要保密的事项外,应该公开的工作和事务全部列入公开内容,按照网站栏目设置与相关责任单位的对应关系,实行任务明确、三级审核、各负其责的编辑责任制度。同时在资阳公安公众信息网站设立“局长信箱”、“咨询投诉”等专栏,开通“局长热线”,公开查询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

  (三)狠抓内容保障。不断规范交警、出入境、户政等窗口部门办事流程、办事规范,加大政务中心公安窗口的监管力度,改善服务态度,增强服务水平。积极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介等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发布公安政府信息,并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与公众生活联系密切的关键栏目和重要信息,有效发挥了市公安局各类网站服务公众的功能。加强网上公安宣传,发布大量的文字、图片、视频、数据信息,以生动翔实的第一手资料,展示了资阳警察的风采;通过透视社会治安热点,追寻大案、要案轨迹,宣传法制,震慑了犯罪;通过扫描世间众生百态,弘扬正气,针贬时弊,提供法律法规和公共安全咨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市公安局部门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9个,开设政务微博8个,政务微信1个,通过门户网站累计发布各类警务公开动态信息3552条。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通联会8次;编辑《资阳日报》“资阳公安专刊”48期,刊发稿件297条,《四川法制报》“平安资阳”刊发稿件102篇,资阳电视台“资阳警方”48期,刊发稿件243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2015年,市公安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未被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市公安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因工作方法相对单一,没有注重通过新兴媒体和新兴平台扩大公开信息知悉范围,工作受众面较窄,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更加注重通过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等新兴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统一思想,强化意识,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依法扩大公开内容,补充完善原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加强对局属部门和县(市、区)及其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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