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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通贤镇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1-22   录入:安岳县通贤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

在贯彻落实《条例》的过程中,现结合本镇实际,规范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操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到目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我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2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0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镇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2012年,通贤镇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12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较好成效,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内容实用信息不多,有待进一步贴近民生、服务群众,方便群众查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牵涉方方面面的具体工作,是政策性、技术性、可操作性都很强的、严谨的系统工程。针对存在的问题,2013年我镇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新的突破。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的学习,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要做好保密工作。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充实信息来源,丰富信息内容,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得以公开,不断增强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三是强化信息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规范本镇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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