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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兴隆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07   录入:安岳县兴隆镇
2020年,兴隆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改善政务公开环境,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现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0年兴隆镇通过安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要求对机构信息、法律公文、政府决策、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进行及时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兴隆镇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未接到关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兴隆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县政府办公室要求,出台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凡是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办公室登记审查,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发。
(四)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县政府相关要求,完善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涵盖了机构职能、领导成员、内设机构、文件、解读、重大决策、发展规划、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计划总结、工作进展、应急管理、统计数据、人事任免、公选公招、财政预决算等内容,及时发布兴隆镇工作进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加大政务公开队伍培训力度。二是细化公开的方式和范围。落实信息公开的职责和分工,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三是严格按照信息发布日程要求及时对外发布统计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权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仍有待进一步拓展。涉及管理职能、管理权限方面的指标信息量偏少,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工作仍有待进一步提升,专业解读机制还不够完善,解读角度仍相对单一。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仍有待进一步创新,在便民的同时,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在充分运用新媒介方面还需要努力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职责分工,强化监督检查,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内容和专业解读机制,逐步增加社会公众关心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三是不断完善发布机制,借助《中国.安岳》媒体平台,扩大宣传,争取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印发《兴隆镇党委信息及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意见》。
2.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谁公开谁负责”,积极稳妥公开政府信息。
3.关注政务舆情工作,对涉及我镇的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积极回应、正确引导,答疑解惑,澄清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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