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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兴隆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录入:安岳县兴隆镇

2023年,兴隆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和省、市、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有关要求,编制兴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

2023年,兴隆镇充分运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上级要求进行主动公开,共计19条。其中,机构信息3条,重大项目类信息1条,招考录用1条,预算/决算管理类信息2条,重大民生类信息2工作信息类信息10条。

依申请公开

兴隆镇严格落实《条例》工作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依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进一步完善。2023年兴隆镇未收到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

兴隆镇严格审核把关,根据《条例》进一步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审核原则,明确各部门分管领导作为信息审核负责人,所有发布的信息须经审核负责人同意后再进行发布。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根据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原则,积极稳妥公开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兴隆镇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发布政务信息,同时仔细核对公开信息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真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知情权。在兴隆镇便民服务中心创建分区合理、便民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更便捷、规范、优质的政务服务。

监督保障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兴隆镇持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力度,明确责任,认真扎实完成信息公开任务。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兴隆镇人民政府坚持把握标准,持续优化工作细节,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相比,工作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部分信息公开滞后,主动公开性需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形式单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条例》学习宣传力度,加强与各办、所、中心部门联动,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进一步拓宽公开内容。继续严格执行《条例》,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让政务信息公开更好服务于社会和群众。

三是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加强宣传,充分运用宣传栏、LED屏等媒介,及时更新公众关注的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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