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完善相关制度、持续推进政府信息“五公开”,建设法治财政、阳光财政和服务型财政,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现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年初召开党组会议,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科室,部署研究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制发《2019年政务公开任务分工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分管负责人多次研究、督导政务公开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主任及具体经办人员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讲座,对政策解读及发布、依申请公开、建议提案和网民留言办理等配套规定进行详细讲解,加强了业务交流。
根据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特点,我局于2019年3月对门户网站进行了更新升级,根据财政职能职责重新区分板块,新设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减税降费政策、专项资金、扶贫资金信息公开等重点信息专栏,体现了财政职能定位。在对旧网站所有信息进行系统梳理和重新归类基础上及时高效完成了信息迁移工作。根据新一轮机改“三定”方案,对机构职能、内设机构情况、领导分工、领导简介等基础信息进行了及时更新。按照要求,门户网站首页公开了资阳市财政局微信官方二维码、备案号、网站标识码和联系方式。每天监测政务公开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了政务公开平台高效有序运行。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69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其中:概况信息7条,计划总结信息32条,规范性文件信息2条,工作动态信息114条,人事信息5条,财政信息352条,行政执法信息19条,其他信息38条。目前,我局共设有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局门户网站、政务微信3大对外信息公开平台,2019年我局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公开信息429条、局门户网站539条、政务微信117条,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多载体、分专栏公开,进一步发挥了正面宣传窗口作用。
(三)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一是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全面公开。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设置“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专栏,门户网站设置 “资阳市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专栏。1月,对全市、市本级、各县(区)的《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145个市级部门的2019年预算编制进行了集中、全面公开;9月,对全市、市本级、各县(区)的《2018年财政决算和2019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140个市级部门的2018年决算编制进行了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阅;一般公共收支、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政府债务情况等相应报表,以及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补助、执行情况等重要事项相关说明均已全部公开,相关也报表配套公开。资阳市市本级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情况和资阳市市本级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情况及时公开。二是财政资金常态化公开。按照相关规定,全市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均按月公开。中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逐笔按时公开,2019年彩票公益金地方分成资金、化解大班额专项资金、公共交通营运亏损补贴资金、老年人高龄津贴市级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也及时公开,接受大众监督。三是行政权力透明公开。公示了2019年财政综合监督检查事项、2019年行政执法情况,并对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资阳市反馈意见涉及财政事项监督检查结果进行了公开,发布了《资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公告》。会计考试报名、审核等相关事项及时公开。四是减税降费系统公开。动态调整并公布了《资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8)》《资阳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18)》《资阳市财政局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表(2019)》《资阳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19)》。门户网站设置“减税降费政策”专栏,对2018年以来更大规模降费降费政策进行了简介,分个人和企业两类,梳理并公开了8个不同行业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确保政策红利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增强社会获得感。五是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公开。2019年,我局制发了《资阳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代管代持(暂行)办法》,文件及配套政策解决已在文件印发当日公开,并相互关联。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 年我局收到1件信函申请,申请公开2014—2018年全市、市本级和县区债务限额、债务余额、债务(转贷)收入、债务还本额和隐性债务余额;1件网络申请,申请公开2000—2018年国有土地出让收入、2010—2018年车购税以及交通方面支出、2016—2018年公安检察院等罚没收入。都已及时电话告知申请人相关情况,属已主动公开范围的已告知查询方式,属同意公开范围的已提供相关数据表格,不属于财政职能职责的告知应申请的部门,按申请人要求,我局制发了《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并告知申诉渠道,办结率100%。相关资料已复印送市政府审查备案。
(五)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9年我局办理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3件、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提案4件,包括优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处理好化解债务与推动发展关系、有效防控农业产业风险、加强残保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市行政事业单位实行统一会计核算等,通过“定人、定责、定进度、定时限”,深入研究解决措施并回复提议人。按时在市政协网上提案办理系统中对委员提案进行了网上回复,满意率100%,同时对不涉密的5件建议提案的回复在门户网和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上进行了公开,非涉密复文公开率100%。
(六)网民留言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我局门户网站开设“互动交流”专区,疏通了网民沟通渠道,专人负责“业务咨询”“投诉处理”等网民留言的签收办理。2019年共收到网民留言13件,涉及会计信息变更、会计继续教育、汽车下乡补贴、出差伙食补助等业务咨询,无投诉件,每件均通过电话沟通、网站回复,按时办结率和满意度均达到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 | 增2 | 6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次 | 16684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意识需进一步提升。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认识不够深刻,不知道是否该公开,公开或不公开的依据是什么,在公开属性认定上主观性太强,存在随意性、选择性公开的情况。二是公开信息内容需进一步完善。大部分科室重形式轻实效,政务公开过于形式化,动态类信息报送较多,唯数字化,缺少具体措施的阐述,经验总结类信息挖掘得不够深,存在以专业术语解读专业政策的情况,未体现通俗性,不便于大众理解。三是公开宣传方式需进一步丰富。基层群众对政务信息的获取来源大都是入户宣传和朋友圈,但目前入户宣讲形式公开信息少,从事政务信息公开的人员也有限,相关信息无法在朋友圈和个人微信微博广泛传播。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2020年的政务公开工作中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强化认识,主动公开。对照《资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对涉及主动公开事项的科室逐一座谈,进一步传达推进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转变观念,主动接受监督,实现人人懂公开、人人严把关,确保群众关心、需要的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加强培训,提高质量。各科室确定信息报送员,办公室根据个人情况进行专题指导,提高捕捉信息、编写信息的能力,发扬“短、实、新”文风,确保信息易读易懂。三是全局动员,广泛推广。召集每个职工都成为政府信息的传播者,通过微信、QQ在朋友圈、微信群、QQ群推送财政信息,提升群众知晓度,让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深入百姓生活,从而人人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