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县发改局在县政府的领导和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通过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制度,构建信息平台,完善工作机制和公开内容,保障了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度,为让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监督、关心和支持乐至县发改工作,我局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对政府发改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及时维护、更新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2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2、受人员编制所限,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未兼职人员,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强化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
2、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
3、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