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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26   录入:乐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

乐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资阳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资府办发〔201848号)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狠抓工业经济发展、知识产权、科技创新、信息化建设、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具体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不定期组织学习条例和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积极参与相关学习培训活动,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本单位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二)严格审批程序
  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程序、信息更新程序、网上咨询答复程序。及时确定专人梳理本部门的政府信息,明确公开属性,将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仔细审核,确保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三)突出重点工作
  我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批制度,通过县级机关办公网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及局互联网站公开局相关工作动态,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全面公开:一是根据《条例》要求,切实做好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等工作。制作政务公开专栏公开了我局主要职能、内设股室人员职责和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等信息。2018年,我局信息公开目标任务是140条,我局公开143,全面完成了目标任务。涉及上级交办我局网民信访4件未公开,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3条。无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复议、诉讼等事项信息。2018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县有关要求,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我局未建有单位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二是贯彻落实《资阳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资府办发〔201848号)文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围绕信息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行政权力平台运行、财政资金等主动发布信息。推进政务公开,设立举报箱、公布了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局未涉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领域和深化财政预决算等事项信息。三是2018年我局办理回复县人大代表提出的7件建议案、政协代表2件议题案。四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制定严格审批流程,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及时、准确。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有序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机构改革后及时充实人员,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二是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做到信息公开无空白,无长期不更新的情况。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力度,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在创佳绩。四是继续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审批制度,严把信息公开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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