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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0   录入:乐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本报告在“乐至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ezhi.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乐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南路111,联系电话:028-2332234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乐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加快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强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一是加强主动公开。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立法定主动公开专栏,规范发布主动公开信息,2020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31条。其中,机构职能2条,法规公文7条,动态类信息20条,其他信息类2条。

(二)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一是规范制度。依据《资阳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严格履行申请、受理、登记、办理、答复等法定程序,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性、严肃性和统一性。二是畅通渠道。针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专栏,落实专人办理,畅通当面申请、传真申请、信函申请、网上申请等渠道,按时限依法依规答复申请人。三是严格办理流程。严格依据《条例》规定的依申请公开办理要求,按照收到申请有确认,办理进程有沟通,送审过程有审批,依法依规进行答复,严禁超期办理。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依据《条例》,细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监督保障等工作的具体要求、目标和措施,保障《条例》落地落实。二是严格目录管理。根据省政府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乐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全面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四)持续加强平台载体建设。2020年,乐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不断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打造立体化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通过网络、公示栏、报刊、LED屏幕、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五)切实加强监督保障制度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乐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政务公开内设机构、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并对外公布。修订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全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抓好教育培训。乐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将《条例》及政务公开纳入单位职工大会学习内容,由办公室牵头保障落实,同时督促各股室积极开展相关学习工作。三是狠抓监督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目标考核,制定考核办法,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7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行政强制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1427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做实宣传工作,让部门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极度重要性。二是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通过培训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具体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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