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司法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信息公开管理情况、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0年,我局按照省、市上级部门和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学习和贯彻《条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
县司法局高度重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条例》及采取有效措施,建立了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学习、参加培训,建立工作制度。
(二)建立了相关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按照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了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工作规程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明确、细化局机关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工和职责,建立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通报、档案管理一系列制度;同时根据本部门实际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规范了县司法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部处理流程。
(三)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采用多种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努力将政府网站打造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网,即采用了乐至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系统进行信息公开。
(四)加强宣传,扎实开展培训工作。通过观看录像、以会代训等形式,分批次、分层次,就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内容对全局干部和各部门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36条,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法规公文类10条,计划总结类5条,工作动态信息10条,人事类1条,其他类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0年公开信息数量2166件,其中涉及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类20件,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类973件。
(三)公开形式
1.我局政府信息通过“乐至县人民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公开。
2.司法行政信息。乐至司法行政信息由乐至县司法局主编,主要刊登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有关动态和信息,向全县各律师和法律服务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发布。全年共编发了69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因此全年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局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在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是还存在信息较少、更新不及时、公开的领域还需扩展等不足。下一步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完善和解决: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不断深化公开理念,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提高公开信息的实效性。对局内文件、政务活动等信息做到在确保保密工作的前提下及时上传公开,及时更新。
(三)加大公开信息的力度。依法全面公开我局各类信息,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和认知度。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