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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及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规定,坚持便民利民、公正公开、依法行政的原则,以塑造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司法行政形象为目标,由乐至县司法局编制,共分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本年度报告通过乐至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如有疑问请与乐至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8—23322548)
一、概述
2012年,乐至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全面建设民富县强全面小康新乐至这一中心,以“规范化、精细化、品牌化”为目标,,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协调指导,狠抓督促落实,强化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强化公开监督、创新公开形式,提高为民服务质量,使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公开的信息要求由股室事室负责人、分管主管领导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及时准确、真实有效,并确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接受人大、政协、监察部门和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二是规范门户网站管理和运行。门户网站开通以来,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网站维护和信息更新,畅通了政务公开渠道,树立了乐至县司法行政良好社会形象。目前,网站已更新各类信息上千条。
三是LED信息平台管理。LED电子显示屏是今年重要的普法信息宣传平台,也是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起草、上传、更新LED内容,全年共更新各类普法信息、大政方针近38期,扩大了社会影响,增强了公民的法律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本局到2012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2条,主要涵盖普法动态、业务动态、工作总结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主要通过乐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乐至县司法局门户网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2012年度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事宜。 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回复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来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虽然在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文类信息还有待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还有待加强,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为此,今后工作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根据要求,探索创新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的方式和内容。
二是继续推进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目录编制工作。根据县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政府信息目录备案管理办法,做好本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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