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要求,由乐至县财政局办公室撰文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全文公开,如有任何置疑,请与乐至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四川省乐至县天池镇松林街2号;邮编:641500;联系电话:028-23322727)。
一、概述
2014年,乐至县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关心支持下,通过省、市财政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全县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2014年,乐至县财政局所报信息被各级相关部门的网站和刊物大量采用和刊载,信息工作在全县部门考核中名列前茅,在全省59个扩权试点县(市)财政系统中排位第十。其主要情况概述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面对财政信息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局党组及时调整充实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保证了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强化业务培训
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充分利用机关学习时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文件、资料,并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选派人员参加县委办的办公室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及写作水平。
(三)加大公开力度
认真制作政务信息公开展板,及时公布机关职能职责、人员岗位分布、年度目标任务、财政改革动态、行政收费标准、业务办理程序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促进财政工作更加透明、规范。
(四)完善考核机制
局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报送、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印发了《乐至县财政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对信息报送不力的股室(个人),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局纪检组和办公室加强对各股室(单位)、财政所信息工作报送、公开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全年信息公开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局政务信息公开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公开:
(一)四川财政政务管理平台,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乐至县电子政务网、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精神文明网等网站;
(二)精神文明报、四川财政信息、财务与会计、资阳日报、今日帅乡等报刊杂志;
(三)县广播电视局等新闻媒体和新闻发布会;
(四)县行政服务中心政务信息公开栏;
(五)局机关制作的展板、悬挂的标语等;
(六)财政简报
2014年,局机关各股室报送信息107条,办公室编报《财政简报》66期,分别被省、市、县各级网站及刊物采用累计达54条。各乡镇财政所报送信息129条,均被县局采用。
2014年,我局共受理公开申请0件。
三、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关于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案件。
四、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
2014年,我局共接待群众来访4件、处理群众信访4件,没有1例因信访问题处理不当而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发生。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诸多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离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本局信息公开面向社会的宣传力度还不够,激励机制严重缺失,信息的更新与管理有待加强。
六、改进措施
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财政信息的公开率。
二要进一步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确保公开的信息真实准确。
三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对信息报送、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