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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录入: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市委“2021执行落实年”部署,认真贯彻《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乐府办发〔2021〕16号)文件要求,梳理任务清单,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就地质灾害防治、土地挂牌出让、项目招投标、土地征收、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办证等热点信息依法主动公开,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系统政务信息质量和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一是机构信息类,依据《三定方案》对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17块主要职能职责、7位领导班子分工和8个内设机构业务工作进行了信息公开。二是规范文件类,在政策文件栏目录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三是工作信息类,其中工作进展动态信息5篇,及时发布了土地征收、营商环境、地灾防治、不动产问题楼盘处置等工作的开展情况;统计数据信息2篇,包含2016年以来建设用地报件、土地征收补偿、划拨出让土地、耕地保护和土地整理项目的统计数据。四是行政许可类,依法按照县上下发的部门权力清单,在行政许可决定栏目中挂网了《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其中包含13项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并对其法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程序、许可期限和申请所需提供材料进行了公开公示,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五是行政处罚类,在行政处罚决定栏目中,已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8件,并做好信息保护对涉及到个体和法人隐私信息的进行加工处理。同时挂网了《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对不予行政处罚的9项、减轻行政处罚的12项、从轻行政处罚的11项事项、所需情形和法定依据进行了公开,加大了社会监督力量,保障被执行人的其它合法权益。六是人事信息类,及时更新人事任免信息3条,同时公开2021年省考公招的4名录用人员信息情况,做到人事录用、提拔、任免公开化、透明化。七是财政管理类,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7条,包括部门预算编制说明、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公开自然资源系统收费项目和取消收费项目的事项名称、法定依据;公开2021年度采购招标项目4项;公开增减挂钩投资项目2个。

(二)依申请公开

截至目前,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4件,申请人类别均为个人且为同一人。分别于7月22日受理3件(其中2件申请公开事项一致),9月22受理1件,均已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正式作出回复。

一是7月22日23时和7月22日23时8分受理的(申请公开四川省乐至县饲料骨粉厂1998年2月20日购买土地时向贵局缴纳60000元《基础设施费》的法律依据和费用组成明细)一事,我局作出在该公司登记档案中未收存其缴纳60000元基础设施费票据的回复。

二是7月22日23时4分受理的(申请公开四川省乐至县饲料骨粉厂1996年12月31日购买土地时向贵局缴纳145000元《付土地费》的法律依据,以及法律规定的组成明细)一事,我局作出其持有145000元土地费的票据上载明收款单位是“乐至县园区建设用地管理办公室”的回复。

三是9月22日受理的(申请公开在2005年将申请人(1998)字第006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擅自变更【2005】第903号《土地使用权证》时将主要登记内容:土地性质和土地用途进行变更时的法律依据和批准文件等)一事,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七项,作出该申请事项属于特定行政管理领域和业务查询事项,请申请人按照《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前往乐至县国土资源档案馆查询的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经检索,2021年未在网站上公开本机关印发的重点政务信息(包括行政法规文本、现行有效规章)。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平台机制建设情况:一是建立审签机制,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信息严格依照公文处理流程,实行层层审签制度,严把内容质量关,做到主动公开、适时更新,保障政务信息平台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二是明确职能职责,指派1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府公开工作,具体承担信息动态的收集、整理、汇总,做好信息公开的审定、核实、公开工作及时收集单位信息动态工作。三是系统管理平台,定期登录信息平台,认真梳理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政管理6大版块内容,及时跟进补充需完善丰富内容,删减废除文件、过期信息。四是遵守保密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防止涉密信息上网,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个人及单位涉及到隐私信息的进行加工处理

     平台信息更新情况: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0年1月18日发布了《乐至县自规局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主动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及公开方式,公开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方式、申请表格样式、受理流程和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收费标准,挂网了监督举报的受理单位及联系电话。由于指南内容所定事项未发生变化,至今仍可以使用,未对其进行更新。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据同源性建设,一方面,工作信息动态采取一篇多渠道方式进行发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同“乐至融媒”、“党委政府信息报送”、“省市宣传信息报送”等渠道共同发布。另一方面,若发现其它专栏内容由于信息更新,导致网站所登刊信息不一致时,由专职人员立即联系县委政府办、县宣传中心和县融媒体中心等部门,申请信息修改或删除。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其它媒体网站保持数据同源。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项检查,原则上各职能股(办)室每周对专栏进行专项检查,由局办公室负责“机构信息”、“工作信息”和“人事信息”专栏检查更新,由城乡规划管理办公室、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地质地矿和地灾防治股、土地开发利用股、行审审批股负责“行政执法”(含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其他执法决定)专栏检查更新,财务审计股负责“财政管理”专栏,其它业务股室对“项目投资”“采购招标”进行检查更新。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业务指导情况,专职人员常态化与县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对接,主动学习信息平台的使用规范,摸清县上对各局行信息质量的要求,对照问题求整改,切实提升信息质量。工作培训情况,一方面,每季度组织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对照条例和文件要求梳理我局政公开事项,查漏补缺。另一方面,省厅每年向各市县(区)局下发培训名额,我局指派专职人员到省厅进行政府信息宣传及公开工作系统化业务培训(3个学习日)。三是监督检查情况,2021年县上监督检查的问题清单来看,主要存在信息未规范展示、动态信息未及时更新,于清单发出后,我局赓即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信息进行规范调整,对工作信息动态适时补充更新。四是考核评议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已纳入职工年终考核,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公开内容落实情况、公开形式采用情况、服务承诺兑现情况、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投诉举报处理情况5项指标进行系统考核。五是追责问责情况,严格依照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形处罚办法进行追责问责。对不及时编制、公布、更新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未按照法定的公开范围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开政府信息或者不及时更新已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求提供政府信息的申请,无正当理由不受理,或者对应当提供的政府信息不提供的;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的;未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不履行保密审查义务的。出现以上六种情况的,单位将批评指正,造成不良社会后果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4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1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3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质量还需提高。部分信息还存在字号不统一、标点符号不够严谨、语言表述不够精确的情况。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事项还需跟进。个别栏目的内容事项还存在信息收集不够主动、政务公开不够及时的情况。

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还需丰富。如规范类文件多以部门法规、转发上级文件为主,政策解答这部分内容还有待提升。

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持续补齐短板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更高水平完成。

二是严格公开程序不断提质增效主动收集公开信息,跟进办事程序,及时准确公布办事结果,尽可能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三是健全工作制度实施分类公开。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尤其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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