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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水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30   录入:乐至县水务局

 

   乐至县水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乐至县水务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2016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乐至县水务局党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积极主动开展,主要从以下三方面抓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信息工作落到实处 
  通过有力的组织协调,将信息公开的要求落实到各项公文办理和业务处理的中,使得信息公开常态化。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宣传信息的实施意见》,明确局机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每年根据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对信息公开工作做出相应的部署,由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按照国家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严格执行,认真做好面向社会以及面向机关内部两方面的公开。其中,我局的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固定信息长期面向社会公开,部门经常性、临时性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公开,部门动态信息及时公开。面向机关内部公开的事项包括:局委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干部提拔任用和选调等人事管理情况、本局年度经费使用情况以及本局干部职工较关心的按规定应公开的其他情况。三是长期关注、跟踪。我局深刻领会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同时保持高度的严肃性和政治敏感性。定期向社会发布工作信息,建立健全舆论危机处理工作机制,及时跟踪舆论,注意做到重大决策事项的预公开,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四是严格审核把关。坚决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凡可以公开的事项,除法律法规规定应保密外,都严格按照程序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确保无误,做到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的内容及时更新。
  (二)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推行力度
  我局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要求,通过将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有力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规范工作流程,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均有记录、有档案,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区分制度,定期做好登记统计和报送工作;二是强化工作时效,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严格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办理网上举报投诉和群众申请公开事项,及时公开动态信息以及向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提供信息。
  (三)拓宽渠道,将公开内容全方位展示 
  在规范推行的基础上,我局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方针,开拓思路、积极创新,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和电视电台LED等渠道开展信息公开,确保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一是做到信息公开内容规范齐全。及时修订信息公开目录,确保要求公开的内容不缺不漏。公开的信息包括业务通报、工作规划、干部选调公告等,内容齐全,满足了社会的知情权。二是做到信息公开方式覆盖面广。我局信息公开的渠道包括乐至县水务网、内部办公系统、乐至县电视台、乐至门户网以及四川水利报、四川日报等,涵盖了内外网络、电视以及传统平面媒体等,做到最大范围内的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2016年年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34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向媒体发送新闻通稿8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6条;规划计划及总结类的信息21条;工作动态类107条,共计134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包括了我局有关的业务工作情况通报、计划总结类信息,以及工程公告和工作动态类信息。这些政府信息的及时公开,对社会和公众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和重要的意义,主要有:一是及时公开有关情况,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提高工作透明度,增强机关干部服务及责任意识;三强化水利工作的宣传教育效果,引导、带动社会舆论和社会监督;四是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畅通了信访举报的渠道。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未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局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信息公开目录的内容需要继续充实,对水利政策方面还需加大公开的力度。 结合上年工作,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着重从三方面开展: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推行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涉及范围,增强信息公开自觉性,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管理水平,促进信息公开科学发展。切实抓好上级有关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的落实,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高效。加强责任考核工作,定期通报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关注和处理好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数量平衡。
  三是提高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加快对现有局网站进行全面改版,改进信息公开栏目的指引和目录规范,增加政民互动功能,提高信息公开服务能力。强化网站维护人员与信息提供股室的联动机制建设,确保主动公开信息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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