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卫生健康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乐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录入:乐至县卫生健康局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乐至县卫生健康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持续深化政务公开。通过召开会议,督促检查等形式,深化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加强信息管理,强化监督保障,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按照“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工作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原则,紧贴群众需求,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持续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公开工作,公开的广度、深度进一步拓展,及时性进一步增强。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统计报送等多项政务公开基本工作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信息发布程序,全面落实信息内容发布“三审”制度从源头上降低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定性疏漏、随意等问题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三是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卫健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和引导,推动全县卫健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已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建立了信息报送制度,有效保障了县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及各项重大会议、活动,第一时间在政府网站发声。

(五)监督保障

全面梳理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做到职责范围、政策依据与时俱进。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关切,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人事任免、招考录用、收费项目、政府采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需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群众愿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信息形式不够丰富,内容仍需要深化细化,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与新《条例》要求还有差距;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和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需要强化政策文件的解读形式和解读质量不够丰富回应群众关切不够,信息公开的内容与社会和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持续抓好卫生健康系统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同时紧随形势要求,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为依法行政、透明行政、高效廉洁行政的有力推手,及时研究学习新的政策法规,加大调查研究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政策理论水平提高公开透明度进一步加强信息核查。按照考核指标内容,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三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利用各种形式,加大解读力度,尝试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到的方式公开信息。是加强信息报送。认真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做法,以总结促提升,积极主动报送交流信息,主动与政务公开办对接,加大工作汇报、沟通力度针对依申请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加强工作研究和经验总结,不断完善办理程序和各个环节的工作规范,依法依规满足群众的各类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