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乐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实施办法(试行)》(川府发〔2008〕33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为人民群众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现将2015年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公布如下:
一、概述
2015年,县政务服务中心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 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推进,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重大工作和日常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综合股和督查股人员为成员。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了明确的分工,主要领导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分管领导负责督促指导和信息审核,综合股和督查股人员负责日常业务。做到职责清楚、工作落实、运行高效。
(二)认真搞好教育培训。继续深入学习《条例》、《实施办法》以及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不断强化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法自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原则、程序、方法、要求,让从事具体工作的职工,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操作流程、注意事项、群众反馈意见的处理等具体工作。持续开展电脑和网络知识的培训,熟练运用新媒体新媒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信息密级鉴别判断能力,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三)全面收集公开信息。明确了信息收集的职责、任务、分工,强调了信息收集的种类、方式、渠道、时限。全面、准确收集会议、文件、学习培训、具体工作等产生的各种信息,做到应公开信息尽量收集完整。
(四)高度重视工作保障。落实了必要的信息公开场所、平台,对具体工作人员给予了时间、精力的保障,购买了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提供了必要的经费保障,多措并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五)务实搭建广泛平台。既有传统的公示栏、信息专栏、墙报、板报、街头宣传等信息公开渠道,又有电子政务大厅网站、党政网、县级机关办公网、局域网、微博、QQ群等新型网络化信息公开渠道,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拓展信息公开平台。现场适时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咨询答复工作,认真解决办事群众的疑问、困难和投诉。对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级便民服务点信息公开网点实行集中规划、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公开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便捷性和实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9条。其中,行政审批类和公共服务类182条,规范性文件类34条,工作动态类4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事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来看做得比较到位,群众反映良好,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内容不够全面、不够规范、不够及时等,为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长期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增加从事具体工作的人手,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队伍,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办事。加强法律政策的学习和业务培训,确保依法高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
(二)拓展信息公开渠道。针对不同群体的需要,对本单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科学分类,根据不同分类采取不同渠道和方式进行公开,方便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年龄、不同文化层次的人都能在日常工作生活过程中,及时准确获取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效果。
(三)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要在工作中不断摸索、总结,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的管理机制、审查机制、协调机制、发布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完善的规章制度,明确职责、规范管理,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步入正规化、法制化、科学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