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川府发〔2008〕33号)规定进行编制。包括概述,单位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单位信息拟申请公开情况,单位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几个部分。如有疑问请与乐至县蚕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乐至县天池镇园林路62号;邮编:641500;联系电话:028-23322469。)
一、概述
2017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学习、贯彻《条例》中深入推进、全面展开,主要开展了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组织宣传培训
利用网站和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单位信息公开知识,组织各站室参公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学习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熟悉掌握《条例》内容,组织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填报等业务知识培训,熟悉和熟练掌握信息公开的技能。同时,根据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度,分析点评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二)完善组织体系
为加强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省政府《实施办法》中明确的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由局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党组成员牵头,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具体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蚕桑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在深入学习《实施办法》、《四川省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和《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评议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我局各站室结合实际,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了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
(四)组织编制单位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按照“上下同步、规范统一、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了分级管理的信息公开目录填报系统,及时编制单位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同时,由近及远地开展了以前的单位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采用多种形式,拓宽我局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局域网建设,努力将局域网打造为单位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清理规范并公开了我局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的相关信息;改进了档案资料信息查询服务功能,每季对副科级干部的职务消费及当年的年度考核、职称、职务晋升进行了公示,并设立了公共查阅点。
二、主动公开单位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我局2017年主动公开信息60条。其中:按类别分:计划总结类15条;工作动态类26条;人事管理类2条;其它17条;按公开方式分:互联网50条,其它形式10条。
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与职工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重点公开了困难救助、医疗救助、就业、保障等方面政策、蚕桑生产信息。
2、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重点公开了项目的使用情况;单位办公用品集中采购情况;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财政预算、决算、审计、使用、监管情况。
3、人事管理情况。重点公开了局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1、公示栏
公示栏是我局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公示栏“单位信息公开”专栏,可以了解我局的公开指南和目录以及主动公开的单位信息。
2、公共查阅点
档案室、开展信息的收集整理,为职工提供信息查阅服务。接待职工查阅42余人次。
3、新闻媒体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蚕桑系统重大事情、重点项目建设等。其中四川蚕业网“行业动态”栏目36条,《四川蚕业》期刊8篇,《资阳日报》3篇,《今日帅乡》2篇。
4、互联网
在互联网上,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蚕业信息网等公开50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展,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
(一)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
加快融入我县信息网,进一步梳理、整合政府信息;加快我局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公开办事服务信息;在档案室增设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扩大覆盖面。
(二)规范工作流程
完善我局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增补和完善信息公开涉及的标准文书样本;规范公开行为,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评议、问责等工作流程。
(三)完善配套制度
完善公开分发、处理、反馈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及时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制定本单位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细化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