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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08   录入:乐至县供销社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三个部分。年报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县供销社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823322579)。  
  一、2017年信息公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7年,县供销社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置资源,落实人员,强化制度,做到了及时全面准确公开信息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县社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检查监督,并由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一是定期召开办公会。每个季度专门召开一次政府信息公开办公会,分析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积极参加培训。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社、市社及县政府举办的信息工作专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三是健全完善主动公开机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和保密性要求,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四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相关人员的年度考核,严格兑现奖惩,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
  (三)加强学习。我社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两《条例》)。通过学习,深刻领会两《条例》的精神实质,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较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上述《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社2017年(111231)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主动公开的信息62条,公开的信息内容主要是工作动态、三公经费及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等项目。
  (二)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统计及其处理结果。 我社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以及免除收费情况。 2017年度,我社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均为免费发布。
  三、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强。个别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导致有时公开不及时,不全面。 2. 信息公开的类别单一。公开的信息主要是工作动态、三公经费等,其他类型较少。3.信息公开的连续性不足。特别是针对个别业务工作,注重结果,而忽视了过程的公开。
  (二)改进措施。1.加强相关业务培训。强化信息收集、编写、公布等工作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2.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改进公开类型。加强对信息的收集处理,作好分类处理,增加不同类别的信息类别,使公开的形式更合理,内容更全面、并注重公开的连续性。  

四、落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的建议》1件。落实情况:一是减少化肥使用量。二是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全县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管理。三是在全县范围内通过基层社农技人员、庄稼医生宣传,倡导使用有机肥。

五、落实重大项目及公共资源配置公示情况

2017年,我社未实施重大项目。根据职能,我社亦未涉及公共资源配置等社会公共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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