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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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08   录入: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原乐至县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和《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乐府办发〔2019〕22号)等文件要求进行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原乐至县城市管理局)综合管理股联系(地址:乐至县天池镇宏扬路南二巷41号,邮编:641500,电话:02823333258)。

一、概述

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我局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制度,强化内部管理,规范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切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及透明度,我局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单位(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并对照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制定计划,加强工作督导,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六项制度,完善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审核机制,明确文件在起草时就必须提出公开与否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的工作程序。并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三是主动公开,接受监督。2018年,我局在县政府网站上共公开各类信息120条,其中计划方案38条、财政信息1条、工作动态81条。并将公示公告、工作动态等信息在政务公开栏、乐至城管政务微薄上进行公开,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同时还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投诉信箱等方式,构建多层面的监督网络,广泛征询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注重结合,确保落实。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两到位、两集中”的要求,我局将占用城市道路许可、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等10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了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办理;并委托2名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及时处理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度、AB岗工作制度等制度,确保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资料,实现“最多跑一趟”,让办事群众少跑腿、少费时、少操心。今年以来我局政务服务窗口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336件,群众评议率、满意度达到100%。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无。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无。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还有待创新,三是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2019年,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夯实部门责任,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三是加强信息公开,深化对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和梳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做好各项公开特别是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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