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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0   录入: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办便函 2021306 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乐至县南塔街道宏扬路路南二巷41号,邮编:641500,电话:028—2333325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加强主动公开,依托政府网站规范设置法规公文”“公示告”“工作动态等栏目,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2022年公开政府信息31条。

(二)依申请公开

依照《资阳市人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等要求,落实1名专(兼)职人员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导致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省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发布的原则,确保发布的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提高了城市管理法治治理能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信息填报和市、县有关规范管理实施意见,及时维护、更新可以公开的政府(政务)信息充分利用融媒等信息公开平台,逐步建立同步推送、各有侧重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了政务公开内设机构、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坚持不定时开展网上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准确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行政执法公开不及时。二是需要完善内部信息公开制度及流程。

(二)改进情况。一是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二是规范完善规章制度,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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