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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佛星镇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1-07   录入:乐至县佛星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涵盖我镇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乐至县佛星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乐至县佛星镇人民政府二楼党政办,邮编:641500,电话:028-23078154)。

一、概述

2013年,佛星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县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佛星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由党政办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工作人员2名,投入经费2万余元。积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和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严格审核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准确地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把好信息质量关和安全关。同时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了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3年,本镇以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示范乡镇为契机,全面贯彻电子政务“信息畅通、务求实效、服务工作、提高效能”的发展方针,建设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完成电子审查、审批、监测建设,实现无纸化办公、全程监控检查、异地申办,提高了行政办事效率。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为使信息及时公开,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镇主要采取两种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二是通过LED、公开栏、广播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013年全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10条,其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概况信息4条,计划总结信息5条,法规公文信息6条,工作动态信息68条,人事信息6条,财政信息2条,行政执法信息8条,其他信息1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本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全镇未发生依申请和处理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3年度本镇未发生书面申请公开情况和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3年,本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便民服务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公开人员少,缺乏专职人员,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丰富公开形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电子平台建设,积极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LED、会议、文件、标语、宣传单、板报、公开栏等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各村(社区)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确保公众便捷、快速获知本镇信息。

二是加强人员配置。增加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保证信息更新及时。

三是拓宽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宽度与广度,对紧急性、临时性、阶段性的工作以及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进一步公开和完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事件的政策和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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