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石佛镇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乐至县石佛镇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1-10   录入:乐至县石佛镇

  2013年,石佛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就今年来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严格审核,保证质量。为了确保信息公开达到及时、准确、完整的要求,我镇实行工作人员具体落实、分管领导亲自督促、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审核机制,严把审核关,不断更新政府信息,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整、界定准确。2013年共公开给各类信息100条。

(二)坚持原则,规范程序。我镇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严格按照四个原则,即: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政府及政府机关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只要不属于不予公开的事项,都及时对外予以公开,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公平公正,并修订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相关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三)认真梳理,及时更新。一是按照《条例》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对政务信息作了全面梳理,修订充实了《石佛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等途径予以公开。二是以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的主阵地,明确地把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向社会公开,方便广大群众对公开事宜提出咨询,既增强了办事透明度,又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三是作为农业镇,切实做好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财政审计信息公开、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四)主动公开,保证时效。按照《条例》的要求和相应公开原则,立足实际,对我镇政务信息进行公开。属应当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在信息生成后及时予以了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基本是没有迟于信息生成后15个工作日。未主动公开又不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严格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能够及时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进行了公开,对不能及时公开的,自接到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进行了答复。

(五)创新方式,强化学习。一是继续贯彻学习《条例》及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采取集中和个人自学等方式,使我镇干部职工充分了解和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实质内涵,使政务公开工作深入人心,人人知晓。二是积极派员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发布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了我镇政务信息能及时有效地上传官方网站,使广大群众能及时了解我办政务信息。

二、存在问题

我镇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是离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

(一)公开的形式缺乏多样化。由于受各种因素的限制,政务公开的形式受到制约,政府信息除在永兴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及子栏目公开外,没有更多形式方便群众获取更多更新的信息。而且这些方式也只是具备条件的部分群众查询,大多数群众由于没有必须的现代化办公条件,根本无法查询和了解政府有关政府信息。

(二)工作人员紧缺。在新形势、新任务下,政府工作任务繁重,工作人员紧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又是一项长期性工作,现虽保证了两名名工作人员,但要达到中心工作和信息公开工作两不误确有困难,难以保证重要信息能按要求及时快速的更新,难以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经常更新。

(三)公开尺度难以掌握。尽管上级政府在公开尺度上明确了大原则标准,明确了部分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但具体到部门很难操作,如何根据信息不同性质确定公开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存有较大困难。有些信息是人民群众想知道的,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知情面又只能限制在某些方面或某个层面,宣传解释的工作量很大,扩大公开范围,又怕引起争议和矛盾。

(四)公开难度较大。政府信息涉及方方面面,从上到下,各级政府都在不同程度地开展信息公开,通过认真梳理,大多数信息是上级主管部门已经公开,基本上参照执行。转发上级主管部门的内容,又显重复,如不公开,则有的内容出现空缺,所以造成公布的内容不够全面。加之与其它业务部门有所不同,部分部门专业性较强,对应予公开的信息有一定的限制。

三、2014年工作计划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信息公开工作是为方便广大群众,实行“透明”办公、“阳光”审批和“优质”服务的一项系统工程,我镇干部职工将继续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打牢思想基础,确保我镇工作规范化和程序化,以积极良好的心态,毫不动摇地坚决完成县委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阶段工作任务,并务求取得实效。

(二)推进政务公开,营造优良环境。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完善管理的重要手段来认真进行。继续从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从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入手,坚持政务公开,增加透明度。将部门职责、办事原则、标准权限、办理程序、承办人等有关内容,在门户网站和单位公示栏上以不同方式向社会公开,简化工作程序,制定行为规范,明确岗位纪律,完善监督制约措施,创造优良宽松的法制环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完善制度,强化信息公开。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出台有关落实措施,制定一套适应我办的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信息及时发布,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提高。结合法制管理体系,建立程序化、规范化的政务公开工作管理运行机制,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措施,促进政务公开工作。

(四)强化监督,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落到实处。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一是强化督查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对公开内容和项目严格把关,既能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能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二是推行定期通报制度。定期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近期本部门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努力做到政府和公共资源配置等重大事项都公开进行,规范运作。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