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乡在县政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川府发[2008133号)及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了编制,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
强化责任经党委政府研究,龙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袁贵林(乡长)担任,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副组长由刘佳(乡组织委员)担任,成员由党政办、经发办、民政办、社会服务中心等工作人员组成。日常工作由分管信息的组织委员负责,其他分管领导负责各自分管工作中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时联合机关各职能部门,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核工作,实行“谁制定、谁公开、谁负责”。
二、完善制度
规范操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依申请公开受理制度。全面梳理和检查公开信息的格式内容、归类是否规范,做到各类信息都按时间、数量要求规范填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工作,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
三、加强培训和宣传
强化硬件设施建设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参加培训,组织各科室学习有关文件制度;学习具体的操作流程,并加强训练。强化相关硬件建设,确立专用电脑1台、打印机1台,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名,其中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1名,切实使网上办公行之有效,公文传输及时畅通,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行政服务能力。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我乡对本单位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了梳理,及时明确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主动公开,在信息形成或更新20日内必更新信息,发布工作形成了常态工作机制。
(二)认真按照规定规范编制了《龙门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对本乡工作动态,如今年工作信息、领导分工、内设机构职能分工等工作,及时准确进行公开。
(四)对于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才能对外发布的政府信息,均能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五)本年度没有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的信息。
(六)今年全年发布各类政府信息500余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109条,政务信息65条,利用微博公开300余条。
(七)充分利用本单位板报栏、网络等方式将有关本单位的信息和办事程序(流程图)等及时向社会公开。虽然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
乐至县龙门乡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