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三个部分。年报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龙门乡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龙门乡报国街81号;邮编:641504;联系电话:02823079001)。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条例》颁布以来,龙门乡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部署。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我乡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重要工作日程来抓,成立了以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信息员,建立起自上而下的政务公开工作组织体系,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员。
(二)合理借用公开载体,畅通公开渠道。我乡没有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受到制约,我们一方面积极上报信息借用政务信息网和其他媒体进行公开,同时,充分利用LED大屏、政务公开栏、标语等公众熟悉的形式公开信息,方便群众知悉。
(三)突出公开重点,规范公开内容。突出重点领域,狠抓道路建设、水利建设、脱贫攻坚工作、场镇风貌塑造等信息公开,让群众知悉政府当前的主要工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度全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条,完成全年任务比例110%;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办结0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为: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还不深,公开质量还不高,信息时效还不强。下一步,我乡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和提高:
(一)进一步推进公开载体建设。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争取建立政府门户网站,便于及时公开信息;充分运用户外公开栏、LED屏、农村广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政策法规、服务信息,让群众更方便获取信息;考核办法,严格奖惩兑现,做到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化,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实效。紧紧围绕方便群众办事、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打造阳光政府的目标,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和效率;深入了解广大群众的呼声和要求,进一步依法推进社会关注度高、社会热点、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开拓创新政民互动手段和途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有效处置社会舆情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坚持开展督办检查和每月一通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规范、真实、有效,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乐至县龙门乡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