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16年资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16年劳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收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并附相关表格。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我镇严格按照构建透明型、服务型、效能型政府的要求,完善措施、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强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2016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成立了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职责体系,从而打牢了我镇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组织基础。
(二)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镇明确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三)加强信息工作督查。镇党政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工作,确定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并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四)提高信息质量,保障群众知情权。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明确界定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在确保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做到最大限度的主动公开,使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加强队伍建设。各办公室指定一名信息联络员,定期编写信息,由党政办总体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形成全镇总动员的良好形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照《条例》规定,我镇2016年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2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类别:1.机构职能类信息13条;2.计划总结类信息6条;3.政策文件类信息14条;4.行政审批类信息5条;5.工作动态类信息109条;6.人事任免信息8条;7.其他信息27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通过机关办公网、政务内网、广播、飞信、公告栏、微博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镇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镇政府信息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镇未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事情。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不够主动及时,对一些公开的内容存在遗漏现象,个别干部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2.信息公开有的栏目公开事项较少,如:工作动态较多,其他公开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公开内容较少。
3.信息撰写和更新速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
(二)改进措施
1.提升信息公开意识。将信息公开纳入长效管理机制,专门安排人员,投入精力,进行信息公开。
2.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按照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信息,及时让群众了解政府最新动态。
3.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公开范围。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对外公开。
乐至县劳动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