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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盛池乡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10   录入:乐至县盛池镇

  乐至县盛池乡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以下内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七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乐至县盛池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盛池乡盛利街1号;邮编:641501;电话:028—23488019)。

一、概述

2016年,我乡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加强工作领导,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依据有关规定,经党委扩大会议认真研究编制修改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了《盛池乡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盛池乡机关干部工作制度》《盛池乡机关干部学习制度》等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做到及时、如实公布《盛池乡政务公开专栏》内容。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并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组织全体乡村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会议精神、《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两《条例》)。通过学习,深刻领会两《条例》的精神实质,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较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两《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依据两《条例》规定的范围和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机构职能,政府决策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文化、教育、综治、计生、农业、招商等方面工作进展。我们积极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2016年,全乡主动公开信息268条。

(二)重点公开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职责和法定程序,我乡2016年重点公开内容主要是工作机构、本地新闻、工作动态、文件和其他信息。另外,对涉农工作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主动公开,以便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学习。

(三)公开形式。主要通过乐至县政府网站、盛池乡政府政务公开专栏、短信平台和社会宣传、村(居)务公开栏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6年我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申请处理情况。2016年我乡未处理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目前,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问题。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乡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因此全年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乡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加强了组织领导,由专人负责,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不足和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少,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宽。

七、2017年工作思路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做到及时公开、及时更新。

(二)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

(三)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进一步规范信息制作、发布流程。同时,继续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和相关电话咨询,满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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