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由乐至县盛池乡人民政府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盛池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盛池乡盛利街1号;邮编:641501;电话:028—23488019)。
一、概述
2017年,在县政府的指导下,我乡深入贯彻落实依法公开、注重实效、监督有力三个原则,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乡党政办有关人员专职负责办理日常工作,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对政务情况主动公开,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全年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规范、公开主动、及时准确。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按照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针对我乡工作实际,建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组织推进机制,及时调整了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主要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职责体系,从而打牢了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组织基础。
(二)严格落实相关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乡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三)强化工作监督检查
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乡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坚持全面学习提高
我乡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学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目的、内容和要求,详细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自觉学习,熟悉各项制度,把握文件的精神实质,把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提高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机构职能、政府决策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文化、教育、综治、计生、农业、脱贫攻坚、民生工程等方面工作进展情况。2017年,全乡通过乐至县政府网站、盛池乡政府政务公开栏、短信平台和社会宣传、村(居)务公开栏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2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乡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和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度,我乡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
五、政府作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上级要求,我乡无核准收取的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和根据申请减免的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 主要问题
1.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2.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群众意见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深化。
3.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进一步深入。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
(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推动政府科学、民主决策。
2.深入开展宣传。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3.建立长效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加强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