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乐至县盛池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盛池乡盛利街1号;邮编:641501;电话:028—23488019)。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公开要求。我乡进一步贯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总要求,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乡主要领导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明确党委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我乡切实加强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从组织管理、工作程序、具体要求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使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道路。严格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严格按照规范编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结合全乡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三)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我乡进一步完善以政府门户网站、办公楼前政务公开栏为主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体系,把二者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展示我乡经济社会建设成就的第一平台,注重发挥好政务公开栏等作用,及时公开有关政府信息。一方面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栏。另一方面定期维护更新网站内容,对外发布最新的乡、村(社区)信息,答复群众咨询、询问,公开不涉密的文件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乡以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和盛池乡政府门户网站为主,结合实体的政务公开栏及其他媒体为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1条。其中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130条,盛池乡政府门户网站194条,政府政务公开栏26条,其他形式公开31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度,我乡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本乡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情况
2015年度,我乡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一)机构工作人员情况:我乡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2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工作经费支出总数:我乡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总数为0.6万元,主要用于设施设备的购买、资料印刷及业务培训。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为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且分散,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2.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工作缺少积极性和主动性。
3.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动公开力度有待增强,公开内容有待深化。
(二)具体的改进措施
1.夯实工作基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确保每件申请得到规范答复。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能力。
2.加强队伍建设,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强业务素质高、有责任心的人员,促进各项公开工作全面、均衡、持续发展。加强对乡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的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突出加强对信息发布系统操作培训和指导,提高软件处理能力和效率。
3.深化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加大公开力度,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相关信息公开,着重抓好惠民政策、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收支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政策和重要事项,如养老保险、城乡低保、计生卫生等政策及其实施细则等政策及时公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政策落实。
乐至县盛池乡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