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盛池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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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盛池镇人民政府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录入:乐至县盛池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特向社会公布盛池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我镇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做到常规性工作信息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信息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信息长期公开。积极用好载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坚持把政府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同时还结合我镇实际,以广播、村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为载体,进行公开,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政府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全镇2021年在乐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65条,其中:政策文件信息16条,工作进展信息230条,财政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18条。同时,利用镇村广播公开政府信息67条,利用村务、政务公开栏公开政府信息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镇严格落实申请、受理、登记、办理、答复等法定程序,并严格依法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21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镇正确处理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保密法》的关系,做到既积极贯彻落实《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严格遵循保密规定,没有发生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的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对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保密法》和《条例》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做到了无涉密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及时更新机构职能、领导信息等公示类信息发布,规范政策文件类信息发布格式。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制度发布,及时更新。坚持专栏数据同源,努力保持与其他栏目、其他网站数据一致性。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对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开设专栏进行推荐展示,便于群众获取更丰富的搜索结果。

    (五)监督保障。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及时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做到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截止目前,我镇未发生一例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够足,政府信息公开长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更新不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积极主动,一些应公开的内容未能及时予以公开,动态类信息偏多,缺乏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理论的深入研究。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新问题,提出新措施,对公开的形式、内容提出指导性的意见;二是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做到能够公开的信息,全部予以公开,特别是对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按规定全面公开;三是强化平台建设,不断采用新的形势,搭建新的平台,对政府信息进行全方位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网络公开制度,不断增加网上公开内容,加强宣传和监管,维护网络信息安全,引导群众通过网络获取公开信息,增强公开的透明性、实用性;四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不断规范行政行为,密切与群众之间的联系,重视群众的反馈,吸纳合理意见,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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