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由乐至县石湍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编制而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乐至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ezhi.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乐至县石湍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乐至县石湍镇平安路一段126号,联系电话:028-2331015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乐至县石湍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认真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务工作要求,不断搭建并完善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力求高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落实法定主动公开要求。推动政务公开清单化。对照国家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镇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乡镇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专栏,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和展现方式,完善数据检索、下载和互联互等功能。二是坚决畅通公开渠道。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栏目上准确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并动态更新,2020年通过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25条。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25条。其中,概况类信息4条;政策文件信息14条;文件解读信息2条;动态类信息97条;财政类信息6条;其他类信息2条。三是不断拓展公开范围。聚焦重大领域信息。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聚焦公开工作要点。加强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及重点民生领域和群众关切等领域加强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一是严格规范程序。依照《资阳市人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等要求,严格落实申请、受理、登记、办理、答复等法定程序。二是明确专人办理。落实1名专职人员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到件件有回应,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依据《条例》,根据《资阳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政务公开组织管理规范》等9项政务公开地方标准,结合我镇实际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指南和年报编制、年度考核、社会评价等工作机制。同时,修订完善了《乐至县石湍镇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文件,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严格规范管理。分类细化政务公开事项,及时更新动态信息。规范发布主动公开信息,严格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保密审查,建立“公开信息审查表”,依法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属性,主动公开内容做到7个工作日内公开。开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做到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三是丰富载体形式。不断拓宽政府信公开载体和形式,完善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管好政府新媒体。严格按照“谁开设、谁主办”原则,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和梳理工作,将政务新媒体纳入《资阳市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管理,定期开展检查。二是聚焦拓宽公开渠道。积极通过公开栏、广播等多种传统方式公开信息并拓宽公开渠道,利用微信、邮件等政务新媒体进行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1名领导干部分管负、1个办公室具体承办、1名经办人员具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及时对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每月坚持网上检查1次,全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抓好教育培训。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对照《乐至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明确工作责任,逐项抓好工作落实,提高信息的报送效率和质量。三是开展监督检查。制定年度考核办法,继续将政务公开列为2020年度目标考核,加强对各部门的日常检和管理,对县政府指出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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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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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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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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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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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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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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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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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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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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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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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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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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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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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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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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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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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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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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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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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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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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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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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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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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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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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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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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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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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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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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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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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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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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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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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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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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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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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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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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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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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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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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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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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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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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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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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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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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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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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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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极少数部门及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工作协调配合上力度不够,公开不够积极、不够主动。二是是信息公开实效性不足。工作信息报送公开时存在延误现象,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三是公开内容单一,工作动态和政策报告较多,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措施。一是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做到应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要做好保密工作;通过细化考核办法、纳入考评体系等多种方式,提高干部投稿积极性,形成信息公开主动态势。二是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通过培训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具体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三是丰富公开内容和渠道,多渠道、多形式公开,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建设相关专题,增强实用性。四是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及时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中的好做法和新经验,充分发挥其作用,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公开效率和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乐至县石湍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