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本报告的电子版通过乐至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www.lezhi.gov.cn)全文公开。
一、概述
2016年,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围绕打造透明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的目标,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突出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确保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构建公开平台。将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载体,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作为县政府、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发布政府信息的主渠道,及时、全面发布政府信息,广泛接受公众查询。将县乡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次载体,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将广播、电视、LED电子屏和单位公告栏等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补充载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适时向社会公开,确保了广大群众能够及时获取政府信息。
(二)规范信息公开。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人和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举办专题培训2次,对全县信息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水平和能力。按照《条例》的规定和要求,通过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规范样本,统一公开标准,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规范。按照建设阳光政务要求,对政府公开信息编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三)推进工作落实。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发布、社会监督评议、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制,同时要求各单位将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细化到具体人员,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情况
2016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力度。全年共更新政府信息15679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34条,计划总结类信息531条,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578条,工作动态类信息8277条,人事类信息238条,财政类信息1445条,行政执法类信息372条,其它信息3004条。
我县高度重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就2016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责任一一分解到各牵头及责任部门(单位),在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开设“重点信息公开”栏目,对13个方面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到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18个县级部门,分别牵头加以推进。一是在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中:公开了本级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二是在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中:公开了“三公” 经费信息139条,部门预决算信息472条,政府采购信息247条;三是在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中:公开了棚户区改造信息25条,农村危房改造信息216条,土地供应、征地信息59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17条;四是在推进减税降费信息中:公开了行政事业收费目录、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公开信息5条;五是在推进扶贫工作信息中:公开了扶贫政策信息72条,扶贫项目信息35条,扶贫项目落实情况信息89条,贫困退出信息187条;六是在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中:公开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147条,项目基本信息74条,项目实施信息56条;七是在推进公共服务信息中:公开了社会保险信息72条,社会救助信息1360条,教育领域信息70条,医疗卫生领域信息46条;八是在推进国有企业信息中:公开了国有企业财务、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等信息18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改革重组信息4条,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变动及招聘信息7条;九是在推进环境保护信息中:公开了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十是在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中:公开了食品监督抽检信息72条,食品药品安全处罚信息42条,并公开了食品产品合格名单和不合格名单,定期发布药品质量公告;十一是在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中:公开了社会组织信息7条,中介结构信息3条,慈善组织信息4条;十二是在建议提案结果信息中:公开了人大建议结果16条,政协提案结果18条;十三是在其他重点领域信息中:公开了安全生产信息142条,就业创业信息82条,财政审计信息275条,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105条,信用信息78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一是利用互联网公开政府信息。将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要载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接受公众查询,全年公开政府信息7172条。截至2016年底,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访问量超过2000万人次。二是利用公共查阅点公开政府信息。突出县行政服务中心、图书馆和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方便公众查询,全年接待公众查询6万余人次,信息查询数量近10万条。三是通过县长信箱和热线,对群众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箱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及时回复。四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及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公开政府信息2万余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我县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县未出现因政府信息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虽然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平衡,部分政府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程度有待进一步深入。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落实具体措施,着力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一是落实制度,强化规范公开行为。认真落实各项制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难点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健全沟通协调机制,逐级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二是突出重点,依法深化公开内容。继续抓好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加大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减税降费、扶贫工作、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建议提案结果及其他重点领域信息情况的公开力度。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三是拓宽渠道,加大公开宣传力度。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体系,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政府信息。四是强化监督,确保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完善监督评价机制,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切实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相关单位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应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全面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