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安岳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5年,我县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条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一)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断加强公开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县转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安府办函〔2015〕99号),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就业、财政审计、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价格和收费、信用等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同时,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等10大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更加有效地服务群众。
(二)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全面公开县委、县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和各级各部门工作进展,加强了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教育等涉及面广、公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不断提升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性,扩大政府信息的影响力,为公众提供及时、优质、权威的信息服务。
(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督促检查,不断提高公开效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标,纳入绩效考核,列为部门网站评估的核心指标之一。以教育、民政、供水、供电、供气、金融、通讯、邮政等行业为重点,深化办事公开。对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定期通报公开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督促改进相关工作。有力促进了各级各部门工作作风的提升和转变,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建立了长效保障机制。
(四)积极推进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运行,不断规范公开程序。进一步推进各级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对各类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清理规范,向社会公开“晾晒”行政权力清单、运行流程,并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及时对“晾晒”的行政职权进行动态调整,严格执行案件受理24小时内上网办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效规范了行政权力的公开运行。
(五)创新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扩展公开形式。积极适应移动互联网和新媒体蓬勃发展的现状,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整合信息发布资源,联动全县政务微博、微信,创建新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促进了政府与公众间信息的沟通交流,丰富和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本年度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含新增和变更)48224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01条,计划总结类1569条,规范性文件876条,工作动态类8368条,人事、财政类333条,行政执法类信息143条,其他信息36834条。
(二)本年度全县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9249条,其中,各级各部门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07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6237条,其他类信息公开4205条。
(三)全县开设政务微博2个,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2569条。全县开设政务微信4个,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266条。
(四)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在政务服务中心开设查阅点33个,接待人数达72338人次;在档案馆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4个,接待人数达23588人次;在图书馆开设查阅点1个,接待人数达20361人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我县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做到了高效率、高质量完成依申请信息的公开。今年,全县共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件,已全部办结完成,满意度达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共31件,均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了办理。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打算
2015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成效显著,但仍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不主动、不及时、不全面;应用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服务社会公众和与民互动交流的能力尚待增强等。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应用、建立健全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等为抓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
(二)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围绕公众关注事项,加大“三公”经费等财政资金信息的公开力度,不断深化行政决策、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三)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交流。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部门信息公开一线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实际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