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和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我县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1年,我县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为广大群众及时提供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搭建了社会公众获取信息的平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1.强化责任落实,增强公开意识。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外网办,具体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督促指导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也成立了相应领导机构,落实了公开责任,明确了公开要求,增强了公开意识,有效保障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2.强化载体建设,加大公开力度。一是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管理维护。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落实专人做好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等信息采集报道,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更新与维护,及时公布我县政务信息、政府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体现了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全面性和及时性,正确引导舆论。二是积极推进政府网站群建设。坚持“共性一致、个性自主,统筹规划、协同建设,资源共享、分级管理”的原则,围绕政府网站三大主要功能,突出政务特色,融入个性特点,科学设置栏目,着力构建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龙头、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网站为支撑的便民高效、整体联动的全县政府网站群,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网站体系,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范围。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全面升级。按照省市统一要求,积极做好升级各类软、硬件保障工作,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已全面升级并投入使用。3.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水平。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升级及各单位业务人员变动快的情况,组织对124个政府信息公开单位的办公室主任和业务人员共200多人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并印发了《培训指南》和《工作手册》。 4.强化制度建设,加强督查考核。为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单位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印发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要点和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电话督促、季度通报、年终考核等管理制度,并通过电子政务外网QQ群、短信群发平台等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指导和督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公开的主要情况2011年度,我县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近2万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政府信息5810条;乡镇部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万余条;电视、广播、《今日安岳》等公开政府信息6749条;政务公开栏公开政府信息32679条;县档案馆、图书馆全年接待公众查询18167人次,查询信息数量为28545余条;政务服务中心全年接待公众查询数85000余人次,查询信息数量近95000余条。
二、公开形式
(一)县政府门户网站。我县开通了“安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站共设置7个一级栏目,43个二级栏目,3 个专题栏目。在首页重要位置开设“公示公告”、“安岳要闻”、“图片报道”、“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互动交流”、“走进安岳”、“乡镇、部门动态”、“办事服务”、“安岳视频”、“企业之窗”“投资安岳”、“旅游推荐”、“魅力安岳”、“图说安岳”、“网上调查”、“便民服务”等多个栏目。
(二)其他渠道。一是通过政府公报、政务公开栏、编印办事指南等形式进行公开;二是通过召开政府新闻发布会进行公开;三是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媒体进行公开;四是利用 “中国·安岳”网站、乡镇人民政府网站、县政府部门网站、社区论坛等进行公开;五是利用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进行公开;六是利用社会公示、听证、评议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普通群众代表列席县政府常务会等形式进行公开;七是通过县长热线电话和各部门的服务、监督热线电话等进行公开;八是通过档案局(馆)、图书馆的文件、政策查阅窗口进行公开;九是通过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建立健全公开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流程,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2011年,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全面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措施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与部门、企业及社会公众对政府服务信息在形式上、内容上的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部分乡镇和部门公开信息主动性和积极性还有待提高,公开信息的分类还有待规范,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宣传还有待加强。下步措施:一是充分发挥网络、报刊等作用,全面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和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群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政府信息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严格公开时限,规范公开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性、主动性和时效性。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目标考核等长效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办事日程,实现日常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