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
一、概述
2014年,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围绕打造透明政府、法制政府、服务政府的目标,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突出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确保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构建公开平台。将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载体,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作为县政府、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发布政府信息的主渠道,及时、全面发布政府信息,广泛接受公众查询。大力实施“万网工程”,积极推进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网站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将县乡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次载体,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将广播、电视、LED电子屏和单位公告栏等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补充载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适时向社会公开,确保广大群众能够及时获取政府信息。
(二)规范信息公开。成立了由县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人和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举办专题培训3次,对全县信息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水平和能力。按照《条例》的规定和要求,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规范样本,统一公开标准,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规范。按照建设阳光政务要求,对政府公开信息编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三)推进工作落实。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发布、社会监督评议、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制,同时要求各单位将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细化到具体人员,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情况
2014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突出了与公众密切相关事项、重大政务活动情况、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政府机构和人事管理情况等方面的公开。2014年全年共更新政府信息22488条,其中概况类信息372条,计划总结类信息833条,法规公文类信息2673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3928条,人事类信息384条,财政类信息1015条,行政执法类信息838条,其它信息2445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一是利用互联网公开政府信息。将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要载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接受公众查询。2014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745条、乡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185条、县级部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15363条,截至2014年底,县政府门户网站访问量超过750万人次。二是利用公共查阅点公开政府信息。突出县行政服务中心、图书馆和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方便公众查询,2014年全年接待公众查询15万余人次,信息查询数量近30万条。三是利用县长信箱和热线。对群众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箱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及时回复。四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及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公开政府信息5万余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我县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县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虽然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乡镇和县级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不够,公开工作不平衡;因人员流动问题,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少数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够熟悉,导致公开的政府信息质量不高;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工作动态类居多,涉及重点信息公开数量较少,公开程度有待深入。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下一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着重抓好以下方面工作,着力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有序开展。一是依靠制度,强化规范公开行为。认真落实各项制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难点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健全沟通协调机制,逐级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二是加大力度,重点推进公开内容。继续推进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加大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管理等重点领域信息情况的公开力度。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三是拓宽渠道,加大公开宣传力度。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体系,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政府信息。四是强化监督,保障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完善监督评价机制,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切实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应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全面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