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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录入:雁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资阳市雁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资阳市雁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将202311日至1231日期间制作和保存的107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其中,简介类3政策类文件13财政类10人事管理类1工作进展类75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3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8件,对申请人问题逐一进行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务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未制发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无政府公报电子版和数据库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工作制度,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进行明确规定;定期对工作人员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全面熟悉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流程。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部署,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对依申请信息逐层把关,层层负责,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42.0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内容单一、制度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推进。下一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密结合我局实际,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和制度规范。建立健全主动申请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细则,加大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年度报告机制、监督和考核机制等落实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是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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