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雁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录入:雁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要求,资阳市雁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雁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以“健机制、补制度、强解读、速回应”四个方面为抓手,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高质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为原则,通过雁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等平台,主动公开法规文件、人事信息、财务信息、政府采购、工作进展、机构简介等信息82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我局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细化到对应股室,推进深度挖掘应公开信息,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以及雁江区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制度。由办公室工作人员专项负责政府信息管理,定期检查公开信息是否失效、过期,对过期、失效的信息进行及时清理,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网站信息公开栏,及时更新我局机关简介、工作进展、政策法规等信息,所发布信息必须经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才可报送,严把关口和质量水平,确保数量和质量双过关。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对发布的信息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公开的合法规范。坚持定期对集中公开的和不公开信息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指导,及时纠正问题,促进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度不够,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信息报送存在拖沓等问题;二是信息发布审查力度不够,部分发布信息存在内容不规范、格式不规范、错别字等情况部分信息时效性不强,质量不高、内容片面单一。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对全体在职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建立宣发台账,定期发布信息工作通报,在单位内部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二是完善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建立“三审”工作机制,拟发布信息初审由相关股室负责人审核,二审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终审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负责校对签发,通过多流程、多维度来强化审查力度,避免出现信息错情;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定期集中学习、集中讨论等方式,强化业务人员工作水平,加强信息交流沟通,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