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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文物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文物博物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6   录入: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资文广旅发〔20233

 

 

资阳市文物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文物博物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县(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陈毅纪念馆、安岳石窟研究院,市级有关部门,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2年度全市文物博物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在全市各类性质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现职从事文物博物领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包括退休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14号)条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审核相结合,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部门审核、市文物局复核受理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应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申报人员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程序进行申报。申报人本人登录资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srsj.ziyang.gov.cn/),选择首页下侧菜单栏“人才服务”-“资阳市职称申报平台”,注册登录后选择“资阳市文物博物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信息系统的提示如实填报。

(二)单位推荐。用人单位登录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选择“人才服务”—“资阳市职称申报平台”,进行单位注册后,按步骤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任期内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进行全面考核,对审查、考核合格的申报人员填写单位推荐意见。

(三)部门审查。按照属地原则,各县(区)文物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申报人员严格把关、审查核实,重点审核资格条件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并在任职资格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申报材料由各地主管部门统一上报。

(四)审核受理。市文物局对各相关单位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后受理。

(五)评审。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包括:答辩(中级职称全员答辩)、专业组评议、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网站,未按规定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答辩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六)审核确认、公示、发文。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统一印发通知。

凡审核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七)委托评审。不具备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条件的地区和单位,经商职称评审委员会,可委托代为评审,各县(区)如需委托市级对其所属人员进行初、中级职称评审,应出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评审函。

(八)资料领取。送审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下发1个月内,到市文广旅局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装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责任自负。领取材料人员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申报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41624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截止时间。各主管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4192400,申报人员在申报时,可逐级进行审查,审查期间可返回修改和补充资料。

(二)纸质收件安排。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3420日至21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址:资阳市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2号楼101013室。联系人:周丽娜,电话:02826092099

五、评审费用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14号)可通过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网站公示公告栏查阅。

(二)申报人员应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专业知识、技术能力、业绩及技术成果,在相应的类别栏目准确选择申报专业。

(三)申报人员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人所在单位通过查询档案,结合现实表现、业绩贡献、公示结果等情况,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作出推荐意见,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四)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申报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并记入职称申报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人社部门撤销。

(五)在职称申报、评审的各阶段、各环节,如申报人在接到主管部门或评委会的电话、短信等通知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可核实申报资格的证明材料,即视为申报人不具备相应申报资格。评审过程中一律不再补充任何材料,申报人员务必提供完整材料,重点注意业绩佐证材料逻辑要清楚、材料要完整。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报送,当面清点,完备手续。评审材料不齐或手续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

(六)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组将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监督投诉电话:26111082

(七)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八)计算任职资格截止时间为20221231日。

(九)各地申报人员,在申报过程中,如有需要咨询的问题,请咨询各地主管部门,由各地主管部门汇总情况统一咨询市文物局。

(十)经评审通过并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的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装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审资格确认的重要基础材料。未及时领取的,后果自负。

(十一)申报评审工作联系电话

雁江区:028-26920707      安岳县:028-24536626

乐至县:028-23353073      高新区:028-26181812

临空经济区:028-25010287  市文物局:028-26092099

 

 

附件:1.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封面)

  1. 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2. 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资阳市文物局

2023315

 

 

 
附件1

 

 

 

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

 

 

 

 

 

申报专业:

 

申报资格名称:

 

申报人姓名:

 

所在单位:

 

联系电话:

 

 

 

 

 

 

 
附件2

 

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2022年度)

申报专业:              是否破格:         是否答辩:             

   名:                  位:                           

材料名称

页码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XX-XX

二、资格证件复印件

XX-XX

1.身份证复印件

XX

2.学历证明材料

XX

3.现职称任职资格通知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XX

4.《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复印件

XX

5.承诺书

XX

三、单位综合推荐材料

XX

四、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XX

五、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

XX

六、单位公示情况

XX

七、业绩材料

XX-XX

(一)业绩成果材料

XX-XX

1.XXXXXXXXX方案

XX

2.XXXXXXXXX项目报告

XX

(二)获奖材料

XX-XX

1. XXXXXXXXX奖(文化和旅游部颁发)

XX

2. XXXXXXXXX奖(国家文物局颁发)

XX

(三)著作(或作品专集)

XX-XX

1. XXXXXXXXXXXXX月出版,XX出版社)

XX

2. XXXXXXXXXXXXX月出版,XX出版社)

XX

(四)论文

XX-XX

1.XXX(全国中文核心期刊《XXXXXX》第XX期)

XX

1.XXX(全国中文核心期刊《XXXXXX》第XX期)

XX

八、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XX

1.破格申报人员的破格推荐报告复印件

XX

 

附件3

 

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

  • 网上信息。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表内《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表中要求填写内容都要详细填写,对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作出承诺。本表需在网上提交,并上传个人证件照片、个人思想工作业务总结和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必须由申报人员本人签名,不得代签。其余附件资料不要求网络上传,仅提供纸质申报资料。
  • 纸质材料及装订。报送纸质材料共2份,其中单独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该份材料按照系统生成格式打印装订即可,统一用A4双面打印并用白色封面胶装成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加印证资料装订成册1份,该份材料装订要求为附件1作为封面,附件2作为目录,后依次按照目录进行装订,纸质材料统一用A4双面打印并用白色封面胶装成册,侧面(书脊)注明申报类别、申报者姓名、申报专业,未按要求装订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申报资料须加盖骑缝章。

申报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如不是原件扫描的,须由推荐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鲜章后扫描。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善、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申报材料种类如下:

1.身份证扫描件。

2.学历证明材料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学信网查验结果扫描件。

3.现职称取得资格文件或证书扫描件。

4.继续教育扫描件。按照学历资历条件年限要求提供《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证明。申报人员需提供近5年来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书扫描件。

5.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扫描件。个人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要求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

6.年度考核情况扫描件。按照学历资历条件年限要求提供相应年度考核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申报人员需提供近5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7.任现职后的工作业绩材料扫描件。对应评审基本条件要求逐项(每个业绩扫描1个)提供相应工作业绩材料,业绩佐证材料要精准、简洁、逻辑关系清楚。如业绩材料(获奖)不能反映所从事工作(主持、主要参与者等)、担任角色等方面情况的,其佐证材料需按单项由所在单位公示后出具红头盖章文件证明(多家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或奖项,应由主办单位统一出具该项目情况说明),明确相关人员所从事工作和成绩,说明主持人、主要参与者、重要成员和参与者等人员角色情况。单位公示需在线上线下(线上主要指官方网站公示栏、公众号、微信或QQ工作群等;线下指单位公示栏)同时进行,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所在单位按单项分别出具红头文件作情况说明。所有业绩材料均需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核,情况属实”以及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复印件均须由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以及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

8.学术成果(含论文、著作、作品集等)扫描件。按封面(含版权页)、目录、内容三个方面分别进行原件扫描。著作、作品集等内容较多的,重点扫描体现专业水平的内容摘要、核心章节等。

9.单位推荐材料扫描件。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单位公示情况(扫描时只扫描公示页)、单位公示结果分别进行扫描。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反映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业绩、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等,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主要工作业绩,对应符合的具体申报条件,各单位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任职期满考核情况,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三)材料报送。各县(区)由文物局(文物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市级有关单位(部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报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附件:1.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封面).doc

             2.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doc

             3.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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