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雁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资雁市监发〔2023〕55号 资阳市雁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7   录入:雁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总局《关于全面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 号)、《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6号)和《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办法》(资府发〔20205号)精神,增强监管工作计划性和指导性,根据《资阳市雁江区市场监管系统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表》(见附件)切实做好我局双随机抽查工作,依据《资阳市雁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结合实际,制定雁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有机融合,合理降低信用风险低(A 类)企业抽查比例、常规开展信用风险一般(B类)企业抽查、提高信用风险较高(C 类)抽查比例、大幅提高信用风险高(D 类)企业抽查比例,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有效提升监管效能;结合信用提升行动有关措施,对通过监测途径发现的部分问题开展定向抽查,推动监管关口前移,提高监管工作预见性、针对性。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区市场监管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长:黄云松  党组书记、局长、区食安办主任

副组长:余茂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水银  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

 员:公室主任肖罗、信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张德君、法规股股长杨莉、知识产权与广告监督管理股股长吴倩、行政审批股股长李利尊、价格监督检查股股长雷蕾、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股股长李姝、质量发展与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股长张永凤、餐饮食品安全监督股股长蒋海波、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周建平、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杨轶、计量认证标准化股股长李春、食品安全协调与抽检监测股负责人王大地、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马于丁、特殊设备安全监察股股长彭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股长周小艳、药品监督管理股负责人陈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股长丁晓霞等相关股室和各监管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抽查领导小组。

(二)抓好组织实施。明确具体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确保本行政区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各项任务按期完成。充分运用互联网+”等手段,全面推进信息化管理工作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的有机结合,切实提高工作效能。

三、主要任务

(一)各业务股室根据《资阳市雁江区市场监管系统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表》制定抽查方案,明确抽查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对随机抽查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必要的随机抽查覆盖面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避免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较高的监管对象,可优化随机抽查频次;对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较低的监管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实施重点检查。

(二)检查对象的抽取和执法人员的选派。各业务股室在雁江区市场监管系统登记注册并进行了2022年年度报告的在册企业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共179户。对应在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派执法人员,业务股室抽派随行人员1名,各监管所随机抽派工作人员2名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此项工作在区局的统筹组织下实施抽查检查工作。

(三)切实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和公开。检查结束后,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的8种情形,按照谁检查、谁录入原则,由检查组工作人员负责对抽查企业进行信息录入,并经过审核,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平台并及时向社会通报公示,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互认共享,推进建立跨部门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切实增强监管对象守法的自觉性,形成有效震慑。

、工作要求

(一)在实施行政检查时,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二)局各业务股室建立本业务条线统一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实现动态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和其他主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

(三)局法规股统筹指导,会同信用监管股及人事股、各股室、所维护执法人员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四)执法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前,应当通过公示系统等查询被检查对象的相关信息,可以先行与企业取得联系,告知检查事项及企业应当提供的备查材料,预约检查时间,并要求企业相关人员到场配合检查。

按照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第二版)要求规范实施检查。如实记录检查过程,填写检查情况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企业盖章或进行电子签章;无法取得签字或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工作结束后,应当综合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情况和专业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等,对被检查对象出具检查意见。检查意见包括:未发现异常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经营行为涉嫌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调查处理等。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执法人员应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业务系统,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已实施检查但未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检查。

)市场主体在接受检查中有不予配合情形的,应当将企业名称和不予配合检查次数、时间、情形等信息,通过公示系统予以公示。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涉嫌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按照相关规定调查处理;发现问题线索属于其他行政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其他有管辖权的行政部门;发现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十)实施抽查的业务股室,应当在检查结束后,及时归档下派至监管所抽查的收集监管所检查资料进行归档。档案主要包括检查表、证据材料、线索移交材料,调查处理证明材料等。

(十)执法检查人员在抽查检查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依法行政、廉洁执法,遵守各项工作纪律。

五、抽查任务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各业务股室在810日前完成抽查方案、随机抽取市场主体及随机抽取执法人员需要下派至监管所要提前与对应的监管所长沟通后进行下派。

(二)双随机抽查工作截止时间为1120日,抽查工作须在1110前完成,各业务股室每月需合理安排完成任务数,避免工作滞后。各所抽查工作滞后的由对应的业务股室进行督促,股室抽查任务滞后的由分管领导进行督促。

(三)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完成抽查工作的,由相关业务股室报告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约谈后仍然完不成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

)抽查方案及系统操作由业务股室独立完成,提高抽查工作效率,避免抽查任务滞后。

附件:附件1.docx

 

 

资阳市雁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714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