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要求,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四川整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2〕)157号)和《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号)文件精神,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严格按照项目方案编报要求,在充分尊重项目区群众意愿和意见的基础上,科学规划,认真编制了《乐至县2023年度中省提前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现公示如下。
附件:1.乐至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项目统计表.xlsx
2.乐至县2023年中省提前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到户项目规划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