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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39043/2022-00053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7-06 发布日期: 2022-07-08 文  号: 资府办发〔2022〕26号 有 效 性: 有效
 

 

 

 

 

资府办发〔2022〕26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资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资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6日

 

 

资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国国家战略,满足人民群众健身和健康需求,助力健康资阳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通知》(川府发〔2022〕6号)文件精神,结合资阳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四川省体育局“123456”决策部署,以办人民满意的体育为目标,始终把满足人民健康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体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全民健身工作格局,建立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高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充分发挥体育在建设成渝门户枢纽、临空新兴城市中的重要作用。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体育场地设施进一步增多,健身组织活力进一步提升,赛事活动进一步丰富,人民群众健身热情进一步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以上,国民体质监测抽样合格率达93%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实现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民健身科学健身指导水平进一步提升,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3.19名。

三、主要任务

(一)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体系

实施四级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工程。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全民健身设施体系,实现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市级实施“五个一”工程,新建一个公共体育场和一个体育公园,对现有的资阳市体育馆、资阳市全民健身中心和资阳市游泳综合训练馆进行信息化改造,推动场馆设施适老化、无障碍建设,就近就便服务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县(区)实施“四个一”工程,每个县(区)建设一个公共体育场、一个全民健身中心、一个体育公园,选建一个公共体育馆(或游泳馆、健身广场、滑冰馆等);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实施“一个一”工程,乡镇(街道)建设一个多功能运动场或健身中心,行政村(社区)建设一个多功能运动场,在现有的健身中心或多功能运动场配建智能健身器材,摸排整治更换行政村“问题”健身器材。

实施城镇居住区健身场地设施配套工程。根据人口规模、居住区和社区建设情况,完善群众举步可就、便捷多元的健身场地设施。新建小区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套建设全民健身设施,确保全民健身设施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开发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和侵占体育设施。体育设施不达标的老旧小区和既有居住区,要紧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配建标准或非标准健身场地设施。

实施城市公共设施健身功能拓展工程。各地要进一步采取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以租赁方式供地、倡导复合用地等模式,对健身场地设施用地给予充分保障,解决好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用地难的问题。要进一步拓展场地设施的健身功能,将体育元素融入现有城市公园、湿地公园和公共绿地,积极推进体育公园建设和体育综合服务体建设,新建或改建一批便民利民的城市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及健身步道、登山步道、自行车健身绿道等体育设施。要进一步盘活社会存量资源,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利用城区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闲置资源,改造用于体育健身。要进一步有效利用闲置城市边角地、插花地、桥下空间及其它未利用地,鼓励社会力量建设“百姓健身房”等小型化、多样化活动场所和健身设施,推广拼装式游泳池、笼式足球场、三人制篮球场等新型户外场地设施,向社区居民低收费开放。

2025年,全市新、改扩建体育场(公园)8个以上,新、改扩建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步道、社区足球场等各类体育场地100个以上,体育服务综合体12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全市构建层次分明、布局合理、类型丰富、特点突出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体系

(二)构建内容丰富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

实施重点人群健身促进工程。抓好青少年健身锻炼意识和习惯的培养,推行“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教学模式,开展青少年科学健身指导,向青少年推荐“健康包”,完善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运动干预体系;抓好老年人健身锻炼指导,充分发挥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作用,持续推广气排球、健身气功、柔力球等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休闲项目,开展适合老年人的赛事活动,提升健身设施适老化程度;抓好中青年健身锻炼指导,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全民健身、全民健康宣传和引导,持续推广工间操、广播体操等健身项目,推进个性化网络化的健身指导服务,鼓励支持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组织举办全民健身交流展示和职工赛事活动;支持举办各类残疾人体育赛事,健全残障人体育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活动,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推广适合农民、妇女等人群的体育赛事活动。

实施重点项目品牌培育工程。按照“一地一品”的思路,重点培育群众基础好、参与覆盖面大、社会影响力强的优势群众体育项目。全市培育足球、篮球、排球(气排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游泳、跑步等八个重点群众体育项目。各县(区)至少培育一至二个群众体育重点项目。全民健身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打造一个全民健身项目。全民健身示范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至少要有一个群众体育重点项目。

实施重点赛事体系构建工程。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协会等举办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大力发展“三大球”运动,逐步构建四级联动、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供给体系。市级定期举办市运会、健运会、职工运动会等综合性运动会。县(区)打造群众体育赛事活动3项以上,每项赛事活动每年举办1次以上。全民健身联席成员单位和各行业系统每年应举办体育竞赛或综合性运动会2次以上。乡镇(街道)每年举办群众体育赛事活动2次以上。行政村(社区)每年举办群众体育赛事活动1次以上,鼓励举办全民趣味运动会。

(三)建立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

实施全民健身基层管理体系重塑工程。根据《四川省乡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各县(区)要落实乡镇(街道)全民健身工作管理职责,建立完善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组织管理体系,督促落实相应机构和人员,促进基层组织主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增加基层群众体育设施,落实全民健身阵地,为体育社团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搭建平台,常态化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打通全民健身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实施全民健身社会组织活力激发工程。加强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建设,鼓励体育总会向乡镇(街道)延伸,鼓励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下沉行政村(社区),大力发展社区体育俱乐部,全市形成覆盖城乡、富有活力、就近就便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依托公共体育场馆资源,给予队伍稳定、组织活跃、专业素养高的全民健身社会组织场地支持。以规范化、社会化、专业化、实体化为基本要求,按照实体化改革、管办分离、功能优化原则推进体育社团改革,逐步形成架构清晰、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竞争有序、依法自治的发展格局,不断提高体育社团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鼓励体育社会组织承办各级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开展健身技能培训,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

实施全民健身指导服务队伍培养工程。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百万群众体育引导员”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到2025年,全市新增社会体育指导员3000名,“百万群众体育引领员”30000名,全市每千人社会体育指导员达3.19名。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群众体育引领员队伍建设,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富有活力的志愿服务体系。

实施全民健身基层站点管理工程。落实乡镇(街道)基层全民健身站点管理职责,引导自发性健身团队和全民健身站点依法依规转化为固定健身组织,将自发性群众体育活动纳入规范化管理。

(四)建立完善科学健身服务体系

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和健身状况调查工程。建立完善“1+3”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即1个市级国民体质监测站,3个县级国民体质监测站,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和国民体质监测,每年完成不少于8400人体质监测任务。常态化开展全民健身状况调查,每年完成不少于6000人调查任务,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引导各类人群积极参与健身。

实施科学健身知识普及工程。开展科学健身“云指导”,每年制作发布科学健身宣传小视频及图文信息,推广普及全民健身科学知识。组织“科学健身大讲堂”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乡村、学校,邀请运动与健康促进专家进行科学健身指导。开展科学健身技能培训,鼓励各体育单项协会开展公益性培训,推广普及科学健身方法。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普及科学健身知识,讲好群众健身故事,加大公益广告创作和投放力度,弘扬体育精神。

实施运动促进健康干预工程。每年组织全科医生、社区医生参加全省“运动促进健康”技术培训班,支持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开展运动促进健康、运动伤病防治、体质健康干预等服务。推广简便易行、科学有效的居家锻炼健身方法,推广太极拳等武术项目、八段锦等健身气功功法,发挥传统体育项目的健身养生和健康促进功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各级政府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县(区)政府应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确保工作落实。市教育和体育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等职能部门(单位)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

(二)加大经费投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推动落实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向体育健身组织赞助和捐赠活动经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加大体育彩票公益金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途径,支持群众健身消费,积极引导体育场馆向社会实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财政和审计部门加强监督和管理。

(三)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人才在推动全民健身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努力培养适应全民健身发展需要的新闻宣传、组织管理、统计分析、健身指导、志愿服务等方面的人才队伍。创新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加大对民间健身领军示范人物的发掘和扶持力度,重视对基层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榜样人物的培育。拓展乡镇(街道)和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体育服务功能,鼓励更多大学生村官、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志愿者、群众体育引领员、各类运动项目教练员和裁判员及其他志愿者参与体育服务和管理,夯实基层全民健身人才支撑。建立多元化培养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稳步推进基层体育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群众体育引领员等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和评价机制。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全民健身行动的正面宣传、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开办全民健身专栏节目、播发公益广告和宣传片等形式,普及体育健身知识,增强群众体育健身意识。借助全民健身日、各类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积极倡导“运动是良医”理念,努力在全市营造崇尚体育健身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进体育旅游休闲活动,促进全民健身与旅游、休闲、娱乐有机结合,实现资源共享。

(五)强化安全保障。加强对健身活动场地、设施和器材的安全监督检查,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符合防疫、应急、疏散、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确保群众参加健身活动的安全。健全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完善运动项目办赛指南和参赛指引,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动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安全有序规范发展。加强全民健身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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