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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38032/2022-00029 公文种类: 意见 发布机构: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6-03 发布日期: 2022-06-07 文  号: 资雁府办发〔2022〕46号 有 效 性: 有效
 

资雁府办发〔202246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关于统计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能力、更好服务雁江高质量发展依据《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及《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国统字〔20218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当前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及雁江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历次全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区第六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围绕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总要求,以依法统计、科学统计、应统尽统为目标,以抓基础工作、重基层队伍、强基本能力为主线,以统计体系网络化、队伍专业化、制度规范化、信息现代化、服务优质化、保障一体化、考核常态化为导向,突出夯实基层统计力量、加强部门统计工作、规范企业统计行为三大重点,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确保全区统计数据安全,推动统计工作有序开展,高效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明确工作职责

(一)区级统计机构职责严格按照《统计法》规定,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作为全区统计工作行政主管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综合统计工作,发布全区统计数据,开展统计分析,实施统计监督,管理统计调查资料,建立统计调查资料共享机制,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负责对全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统计机构、镇(街道)统计站、社区(村)统计点统计工作进行管理、指导、考核、检查、评价。负责对雁江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统计调查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就统计调查事项进行管理、指导、检查。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探索开展部门首席统计师、乡镇统计协统员试点工作。

(二)部门统计工作职责部门统计作为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区级各部门应当严格执行《统计法》相关规定,指定统计负责人,根据各自职责和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置或明确承担统计工作任务的机构,依法组织、管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统计工作。严格执行《四川省部门统计规范》,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的要求,加强数据生产全过程监管,督促调查对象真实准确、完善及时地提统计资料,坚决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全面完成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统计调查单位名录,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行业、本系统的企事业单位统计联网直报工作统计基础工作。

(三)镇(街道)统计工作职责。各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辖区内的统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标准,依法设置镇(街道)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数量应与统计任务相匹配,建立辖区基本单位数量变动、人口规模变动与统计人员协调匹配联动机制。加强镇(街道)统计人员管理,保持人员相对稳定,镇(街道)统计人员的调整,应提前书面征求区统计局意见,经区统计局同意后方可执行,并做好工作交接。依法依规完成上级政府统计机构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积极完成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指导行政村(居)统计工作,推动村(居)统计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有机融合,进一步完善村(居)统计网格。

(四)企事业单位统计工作职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依据《统计法实施条例》规定,履行法定的统计资料报送义务,提供组织、人员和工作条件保障。坚持依法统计,按时完成统计工作任务,不得迟报、拒报、瞒报、虚报统计数据。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明确本单位统计负责人,四上企业应当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联网直报企业应做到有统计机构、有统计人员、有管理制度、有经费保障、有办公场所、有专用设备、有档案资料、有基础台账。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统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统计专业知识,参加统计业务培训,准确理解统计报表指标含义,恪守统计职业道德,依法高质量完成统计报表填报工作。

三、促进规范化管理

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规范严格落实《四川省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办法》,名录库管理工作按照区统计局主管、部门协管、镇(街道)具体实施的原则进行分工合作、各负其责。区统计局负责依法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名录库工作;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区统计局开展基本单位调查工作,制订本部门名录库管理制度,按要求提供本部门行政登记的基本单位资料;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基本单位统计调查工作,管理和维护本行政区域名录库,建立基本单位信息动态采集、及时维护更新等名录库管理维护规范,发挥基本单位名录库在培育四上企业中的基础性作用。

)健全基层统计台账。推动部门及企业建立电子统计台账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督促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做到数出有据,统计台账数据要与相应的原始记录及统计报表相衔接,统计台账须按照时间序列做到准确、连续、完整。建立切实可行的核查制度加强对数据采集、处理等环节的全过程监控,保障源头数据真实可靠。

加强信息化建设。研究十四五”雁江统计信息化发展框架,探索大数据在人口、服务业、贸经等统计调查中的应用实践,推进统计信息系统建设、统计数据库建设、信息网络扩容改造、业务应用系统、镇(街道)统计信息网络延伸、网络安全系统升级等统计信息现代化工程,提高基层和企业的统计信息化应用水平。广泛运用统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拓展统计服务产品,提升统计服务品质。

)增强执法检查力度。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发现统计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查处、督促整改。加强基层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督促指导基层统计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充实基层统计执法队伍,提高基层执法能力。镇(街道)、村(居)统计机构(人员)应当协助配合上级统计机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对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向上级统计机构报告。

)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充分发挥统计监督在推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和履行统计职责中的作用,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强化对统计领域公权力行使的监督。充分利用国家、部门、地方常规统计调查和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取得的数据,对贯彻落实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开展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加强对相关部门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的数据质量和工作基础,实现高质量发展情况的定量评价。建立健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方面的工作机制。

四、强化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地区、本部门统计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改革发展负主体责任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把统计工作纳入政府、部门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关心、支持统计工作,定期听取统计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困难和问题,为加强新时期统计工作提供保障。健全完善对镇(街道)和部门统计工作考核机制,促进全区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

十一强化经费保障。建立健全与统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统计经费保障机制,加强经费保障,确保规范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在区级统计工作经费预算基础上,镇(街道)、部门每年根据实际,将统计工作业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主要用于日常统计工作开展、统计业务培训、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等,在大型普查年份额外增加预算。

十二强化业务培训。区统计局、镇(街道)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将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纳入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确保部门、镇(街道)以及企业统计人员具备相应的统计专业知识。坚持党建引领,加强统计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保密教育和警示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入职培训、岗位业务培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制度方法和职业道德教育。将培训工作向基层统计业务人员倾斜,充实丰富统计培训内容,改进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提高基层统计培训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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