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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26322/2022-00030 公文种类: 公告 发布机构: 安岳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9-06 发布日期: 2022-09-06 文  号: 〔2022〕77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安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22 77 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将安岳县周礼镇薯都社区7组(原响滩村3组)的部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家所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时间及批准文号

批准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批准时间:2020年5月12日

批准文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岳县2019年第4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0〕497号)

二、被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和被征地组基本情况

被征收土地位于安岳县周礼镇薯都社区7组(原响滩村3组),该组总土地面积268.7055亩,其中,农用地245.5925亩(耕地208.3122亩、农村道路1.0304亩、林地36.2499亩),农用以外的其他土地24.6300亩(农村宅基地16.9607亩、采矿用地6.1523亩)。现有村民231人,人均耕地0.9018亩。本次征地26.4382亩,其中,农用地26.1853亩(耕地24.8464亩,林地1.3389亩),农用以外的其他土地0.2529亩(采矿用地0.2529亩)。

三、征收土地补偿费用(1326451.38元)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1.农用地:26.1853亩×45200.00元/亩=1183575.56元

2.农用以外的其他土地:0.2529亩×45200元/亩×0.5=5715.54元

小计:1189291.10元

(二)青苗补偿费

耕地:24.8464亩×1200元/亩=29815.68元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林果木部分)

1.耕地零星林果木:24.8464亩×4000元/亩=99385.60元

2.其他土地零星林果木:1.5918亩×5000元/亩=7959.00元

小计:107344.60元

四、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本次征收耕地按规定应安置28名人员,享受《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办发〔2018〕59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规定的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待遇。

五、征收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由安岳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蒋渊     联系电话:(028)24530379

地    址:安岳县岳城街道西大街138号

 安岳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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