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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196375/2023-00009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资阳临空经济区    
成文日期: 2023-06-05 发布日期: 2023-06-06 文  号: 资临空函〔2023〕20号 有 效 性: 有效
 

 

 

资临空函〔202320

 

 

资阳市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074号提案

答复的函

 

刘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资阳临空经济区数字新区建设的建议》(第007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有序推进数字新区建设

目前,临空经济区已完成《资阳临空经济区智慧城市顶层规划》编制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综合管理平台、智慧管廊等设计工作,计划于2023年完成综合管理平台、智慧水务等建设工作,持续将临空经济区建设成为数字新区,助推项目建设。

二、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一)深化政务云服务平台建设

《资阳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二条规定:各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新建和改造升级的政务信息项目须依托市政务云、政务外网建设,不再新建机房,不再采购计算、存储等硬件设备,现有自建政务信息系统须迁移至市政务云。

目前,资阳市政务云平台具备提供CPU资源3万核、内存资源90T、存储资源7500T的云资源能力,为各县(区)和全市60余个部门单位200余个系统上云部门提供集约弹性的云资源服务,实现了全部存储、计算等服务资源的虚拟化。临空经济区已按需向市政务云申请云服务资源,并科学统筹分配。

(二)全面部署智能感知终端

目前,资阳市已建成资阳市物联网感知平台,具备各类物联网数据及设备的统筹管理等相关功能,该管理平台可授权临空经济区分级使用。根据《资阳临空经济区智慧城市顶层规划》,临空经济区将规划建设能耗监测、视频监控、智能充电桩、综合塔杆等智能终端设施,部署智能摄像头、各类传感器等智能感知终端,并将各类感知源接入资阳市物联网感知平台管理。

三、完善数据管理体系建设

(一)完善数据资源共享管理

《资阳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三条规定:各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需要进行跨部门共享数据的信息系统,应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开展数据共享交换业务,不再新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目前,资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已将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全部纳入数据资源共享开放体系,并分配管理账号,按照全市统一管理机制开展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工作。临空经济区已按照有关规定,健全完善了区级动态、长效共享机制。

(二)建立基础数据库体系

《四川数据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政务部门和公共服务组织应当依据公共数据目录,将本单位公共数据汇聚至省、市(州)数据资源中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能汇聚的数据,应当经本级数据管理机构确认,并以适当方式进行数据共享和开放。省公共数据资源中心汇聚的公共数据应当及时按照属地原则回流至市(州)公共数据资源中心。市(州)公共数据资源中心应当为县(市、区)、乡(镇)使用公共数据提供支撑。

目前,资阳市已建设资阳市数据资源中心,包括人口、法人、电子证照、地理信息、宏观经济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分区授权各县区、各部门使用,县级及以下不再单独建设基础数据库体系。临空经济区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辖区内数据汇集至资阳市数据资源中心,共享共用已有体系。

四、搭建数字孪生管理平台

(一)推进建设数字孪生信息模型

目前,资阳市已建成资阳市物联网感知平台,具备各类物联网数据及设备的统筹管理等相关功能,并授权县(区)与市级各部门分级使用,各级部门将建设的摄像头、各类感知源接入该平台管理。临空经济区将依托市级平台,实现对全区各类物联网数据及设备的统筹管理。

(二)建设CIM管理平台

目前,资阳市已规划建设城市部件级地理信息平台(实景三维建设),并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该项目已完成市发改委立项审批,正在向国、省有关部门申报债券资金,申报成功后即可实施平台建设。该项目建设范围包括市县建成区(含临空经济区与高新区),各地各部门可根据业务需求共同使用,满足工作需要。按照规定,各县(区)及各部门不再单独建设。临空经济区正在积极配合收集数据和建立模型。

此函。

 

资阳市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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