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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26322/2023-00030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安岳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8-08 发布日期: 2023-08-08 文  号: 安府规〔2023〕2号 有 效 性: 有效
 

安府规〔20232号

 

安岳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安岳县城镇土地使用税

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

政策解读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安岳经开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四川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安岳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

安岳县县城、建制镇规划范围内的应税土地。

根据市政建设情况、经济发展程度等条件,将安岳县县城和建制镇土地分别划分为一至五级,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0.6元至12元。土地具体等级范围及税额标准详见附件。

二、执行时间

上述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如有效期内相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文件修订或者重新发布,则按修订或者重新发布的政策文件执行。《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安府办函〔2008〕115号)同时废止。

 

附件:1.安岳县县城土地等级范围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

标准表

2.安岳县建制镇土地等级范围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

标准表

 

 

安岳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8日

 

 

 

 

附件1

安岳县县城土地等级范围及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额标准表

 

土地

等级

每平方米年税额(元)

等级地域范围

一级

12

县城

东至:兴柠街;南至:铁峰街;西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至:时代广场

主要街道:东大街、柠都大道西段(东至博尔酒店)、兴柠街、秦九韶路(南至柠都大道、北至柠都春天)、西大街(西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顺城街、正北街、建设街、沱街、上府街、铁峰街(西至顺城街)、小西街、兴隆街、桂花井巷、乐至街,以上列明街道所在区域内未列明的街巷参照本等级土地年税额标准执行

二级

9

县城

东至:华庭贵府小区;南至:县医院-南山公园-新天地城邦小区;

西至:铁峰路-丽景西城小区;北至:北坝路西段

主要街道:解放街、北坝路西段(西至解放街)、普州大道南段(南至东井街、北至北坝路西段)、山门口巷、迎恩提路、凤山路北段、凤山路南段、铁峰路、奎星街、东井街、经廉路、柠源街、柠福街、吴家巷、东普路、凤凰街、天坪街、工业大道南段(南至新天地城邦小区)、柠都大道西段(西至博尔酒店)、柠都大道东段(东至中韩国际、西至柠都大道西段),以上列明街道所在区域内未列明的街巷参照本等级土地年税额标准执行

三级

6

县城

东至:城东片区规划道路;南至:金悦湾小区;西至:定级边界;

北至:凯丽国际小区

主要街道:兴安路、鸡市巷、北坝路、北大街、北坝路西段(东至北大街)、凤山北路、西大街(东至丽景西城)、安乐路(东至通达市场)、304乡道(千佛路1号至何家大院)、杨家湾路(西至奎星街)、茶店子街、海慧路、外南街、紫竹路、陈抟路西段、普州大道(南至北坝路西段、北至凯丽国际小区)、龙门堤巷、柠都大道东段(东至规划道路、西至中韩国际)、工业大道南段、贾岛路、安岳大道(南至金悦湾小区),以上列明街道所在区域内未列明的街巷参照本等级土地年税额标准执行

四级

4

县城

东至:定级边界—东环路—247国道;南至:城南片区规划道路;西至:定级边界;北至:定级边界

主要街道:丝绸路、双龙路、泰康路、维纳斯路、山野路、安秦路、安渝路、特丽达路、石桥铺街、247国道(茶店子街加油站至圆觉洞景区门口段、凯丽国际至七里桥段)、安岳大道(南至规划道路、北至金悦湾小区)、柠都大道东段(东至东环路、西至规划道路),以上列明街道所在区域内未列明的街巷参照本等级土地年税额标准执行

五级

1.5

县城

县城规划范围内工业用地以及已划分为一级至四级土地以外的其他土地

 

 

 

 

 

 

 

 

 

 

 

 

 

 

 

 

 

 

 

 

 

 

 

 

 

 

附件2

安岳县建制镇土地等级范围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表

土地

等级

每平方米年税额(元)

等级地域范围

一级

6

建制镇

通贤镇、龙台镇、石羊镇、兴隆镇、李家镇、周礼镇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土地

二级

4

建制镇

永清镇、镇子镇、驯龙镇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土地

三级

3

建制镇

永顺镇、鸳大镇、文化镇、长河源镇、姚市镇、林凤镇、毛家镇、护龙镇、两板桥镇、元坝镇、天林镇、华严镇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土地

四级

2

建制镇

思贤镇、卧佛镇、乾龙镇、协和镇、清流镇、大平镇、南薰镇、护建镇、忠义镇、朝阳镇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土地

五级

0.6

建制镇

上述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工业用地

备注:未在上述列明的应税土地,按照相应等级土地确定的税额标准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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