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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26322/2023-00048 公文种类: 批复 发布机构: 安岳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10-26 发布日期: 2023-10-26 文  号: 安府函〔2023〕277号 有 效 性: 有效
 

安府函〔2023277

 

安岳县人民政府

关于安岳县冷链仓储农村数字商业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配套道路

划拨供地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安岳县冷链仓储农村数字商业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配套道路划拨供地的请示(安自然资〔202338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原则同意将位于石桥街道烽火村的共计44207.44平方米(约66.31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55万元/亩划拨给安岳荣安实业有限公司,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道路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长期。

此复。

 

 

安岳县人民政府  

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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